【社論】綠電發展下個階段: 建構交易機制以體現價值與提升效率
台經院 (2026/06/09) 《台經月刊第49卷第6期》
隨著全球氣候治理逐步由自願倡議走向強制規範,綠電已不再只是環境政策議題,而是攸關產業競爭力、供應鏈韌性與國家經濟安全的重要戰略資源。對我國而言,當出口產業面對RE100 (Renewable Energy 100 Initiative)、24/7無碳能源(24/7 Carbon-Free Energy, 24/7 CFE)、歐盟《碳邊境調整機制》(Carbon Border Adjustment Mechanism, CBAM)等國際貿易門檻時,綠電已從「選擇性加分題」,轉變為高耗能及出口導向產業維持國際競爭力的重要條件。這也意味著我國綠電政策的下一階段,已由過往偏重「裝置容量成長」,逐步轉向更深層的「資源配置效率」。真正值得省思的是,再生能源裝置容量持續成長的同時,能否讓每一度綠電循更有效率的路徑,流向最具經濟效益與環境需求的使用端,使綠電供需與價格形成更靈活、更合理的配置。
回顧過去,躉購制度(Feed-in Tariff, FIT)對我國再生能源發展具有關鍵作用。在技術尚未成熟、融資風險偏高、民間投資意願不足的時期,FIT制度提供穩定可預期的售電條件,有效降低投資與開發的不確定性,為我國綠能市場奠定發展基礎。然而,隨著綠電需求快速擴張、企業採購意願提升、市場交易型態逐步多元化,原先以「促進設置」為核心的制度邏輯,也開始面臨新的挑戰。若綠電供給於現行交易管道下,未能形成較完整且公開透明的價量資訊,市場參與者對價格訊號、供需波動、時段價值與交易需求的掌握即可能受限,進而影響綠電依不同用戶需求進行更有效率配置之能力,也可能使真正願意承擔綠色溢價、且亟需綠電與憑證的企業,面臨綠電採購不足風險。換言之,台灣綠電市場已由「是否推動」走向「如何有效配置」的新階段。
綠電市場升級的核心,在於對「綠電價值」的重新定義與辨識。就本質而言,綠電至少包含兩類功能:其一,是作為能源商品的電能價值,也就是穩定供電的基礎電力功能;其二,則是綠電附隨的低碳與永續屬性,包括減碳效益、憑證價值、品牌宣示及國際供應鏈所需的環境功能。過去在制度尚未成熟、市場需求相對單一時,這兩種價值常以綑綁方式存在;但隨著企業需求多元化,市場制度就必須提升辨識、定價與配置能力。部分企業重視長期穩定的綠電來源、憑證取得門檻與環境主張,而中小企業更需要門檻較低、數量較小但具彈性的商品組合。因此,綠電市場轉型的關鍵任務,在於建立一套能讓電能價值與環境價值「歸其所位、效率流通」的制度安排與市場機制。
正因如此,台灣綠電市場的未來方向不宜被簡化為「躉購或自由市場」的二元世界,而應朝向更成熟的制度分工。對小型案場、新興技術及風險承擔能力較低的開發者而言,FIT仍是重要的政策工具;但其功能應逐步由普遍性誘因,轉向更精準的關鍵支持。同時,對已具備市場交易條件的綠電則應建立更清楚的轉軌路徑,使其透過企業購電協議(CPPA)、售電整合、轉供,或其他有助於提升價格發現、資訊揭露與資源調節功能之市場安排,逐步納入更具流動性與彈性的交易機制。這樣的方向並非否定既有政策,而是讓不同政策工具回到最適切的功能位置。
目前台灣綠電市場大致呈現兩種現象:大型企業憑藉較佳信用條件、採購規模與議價能力,較易取得長期穩定的綠電供應;相對地,數量眾多的中小企業則普遍面臨採購門檻高、商品選擇不足與議價能力有限等「綠電焦慮」。主要瓶頸並不僅於供給限制,而更在於資訊不對稱、商品條件不一致、契約安排複雜,以及中小型用戶難以有效參與。因此,未來不論是交易平台或其他市場化安排,都不應僅止於「交易撮合」,更應聚焦於三個方向:第一,推動商品小額化與零售化,以降低參與門檻;第二,提升價格資訊透明度與可參考性,以強化市場價格發現功能;第三,建立更具彈性的餘電調節與風險管理機制,以因應綠電供需不匹配所帶來的交易挑戰。如此方有助於讓「電的價格」與「綠的價值」在市場中被更清楚辨識。
未來除應持續完善憑證制度、交易透明度、信用擔保、售電整合及數位資訊揭露等配套外,更值得思考的是如何借鏡國際經驗,在既有FIT制度下適度導入市場概念,作為銜接CPPA與自由交易市場間的過渡安排。其政策意涵在於當綠電有更多比例進入市場,並由市場需求吸納其環境價值時,整體社會所承擔之能源轉型成本,有機會較單純FIT機制更具資源配置效益;同時,亦有助於在維持投融資可預測性的前提下,逐步導入市場價格訊號。
總體而言,台灣綠電市場的下一階段任務,應由「容量設置導向」逐步走向「資源配置導向」,並使政策支撐與市場交易形成功能調和的並行架構。從FIT到CPPA,再到更成熟的市場化交易安排,並非相互排斥或彼此取代,而應被理解為綠電發展過程中的制度分工、工具銜接與功能升級。透過各項機制相互連結,所形成的便不只是再生能源的設置環境,更是一套兼具投資穩定、價格發現、供需媒合與價值分流能力的綠電市場架構。市場化的同時兼顧制度工具配置的最適化,不單純追求市場化本身,而是追求制度工具的「靈活配置」,讓綠電流向最能創造整體社會效益之處,台灣才能在淨零轉型與全球競爭中,建立更具韌性、更有效率的綠色競爭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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