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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題探索】建立淨零科技社會治理機制以引導社會從衝突走向共榮

徐幸瑜(台灣經濟研究院副研究員)  (2026/09/09)    《台經月刊第49卷第9期》

淨零科技之推進,核心在於解決技術落地時的社會信任與衝突,為回應台灣轉型需求,建立以利害關係人為中心的社會治理機制,能引導社會走向共榮。此機制涵蓋關鍵議題辨識、風險治理、知識轉譯、多層次溝通及動態調適;並應於計畫階段導入自評與檢核表,賦權台灣地方政府與培力社區量能,落實資訊公開與參與溝通,建構永續轉型防線。

 

氣候變遷為當代公共治理的重大挑戰。為達成台灣2050淨零排放目標,科技創新被視為轉型的核心路徑。然而,淨零科技(如再生能源、碳捕捉與封存、儲能及智慧電網等)的實踐並非處於社會真空,其落地過程必然與地方脈絡、土地利用、風險感知及資源分配產生深度交互作用。因此,科技成效不僅取決於技術成熟度與成本效益,更仰賴社會的理解、信任與實質參與(ICAT, 2020)。

過去的科技政策多預設「技術先行、社會配合」的線性思維,導致低碳技術在推動時,常遭遇地方抗爭、信任危機與分配不公等困境。這類衝突並非單純肇因於民眾知識匱乏,而是反映出決策中存在資訊不對稱、程序不正義與回應機制不足等制度性缺口(林子倫、李宜卿,2017)。若將淨零轉型視為一項全社會工程,治理模式亟需由單向的「說服社會接受」轉型為「與社會共同形塑科技」。

基此,本文旨在探討「建立淨零科技社會治理機制以引導社會從衝突走向共榮」,以回應台灣淨零推動過程之制度需求。本文主張,「社會治理機制」不應侷限於政策宣導或公聽會,而須建構一套完整的制度化安排,其核心應涵蓋:(1)前端作業:利害關係人辨識與風險評估;(2)過程參與:資訊公開與參與式溝通;(3)後端反饋:申訴回應、政策辯論與成效評估。

期盼透過此一機制,產、官、學與公民社會得以協力化解科技落地之衝突,將多元利害關係人的知識、價值與需求納入決策,最終實現科技發展與社會永續的共榮願景。


淨零科技治理的核心問題:從技術落地到社會信任

淨零科技亟需社會治理之關鍵,在於其具備高度的社會嵌入性(social embeddedness)。不論是碳捕捉與封存(CCS)所引發的環境安全與責任歸屬疑慮(林柏宇,2025),或再生能源開發面臨的土地競合與生態衝擊(林子倫、李宜卿,2017),皆表明即使技術風險於科學上可控,若決策缺乏透明度或忽視地方參與,仍易引發強烈反彈。淨零科技爭議的本質,實為「社會―科技系統」的治理挑戰。

爰此,淨零科技政策之評估不應侷限於「技術效率」,而須擴及以下兩大治理核心:

(一)深化社會營運許可(Social License to Operate, SLO)

政策應兼顧程序正義與分配正義,將「社會接受度」由被動配合轉為受影響者的實質參與。SLO並非法定授權,而是社群基於長期互信、資訊透明與權利尊重所賦予的社會認可,絕非形式化的單次公聽會所能取代(Vanclay et al., 2015; Thomson & Boutilier, 2011)。

(二)落實公正轉型(Just Transition)以弭平不平等

轉型過程易使高碳排產業勞工、偏鄉及弱勢家戶承擔不成比例的成本。若僅盲目追求總體減碳指標,淨零科技恐淪為新興的環境不正義。治理機制須主動結合公正轉型,在部署技術的同時創造綠色就業與地方創生等社會紅利,防範弱勢群體被邊緣化(Global CCS Institute, 2020)。

綜言之,淨零科技的推動必須超越純技術思維,將有意義的社會參與及公正轉型內化為技術落地的必要條件。

淨零科技社會治理利害關係人參與社會營運許可公正轉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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