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題探索】生物多樣性ESG專案參與效益與多贏模式個案分析
宋宛芝 (2026/08/07) 《台經月刊第49卷第8期》
生物多樣性ESG因涉及跨域專業,公私協力成為關鍵,例如:華碩推動穿山甲棲地維護,以及遠雄人壽打造貓頭鷹復育專案,皆透過整合企業資金、研究單位專業與政府機制,展現多贏效益。呼應「昆明-蒙特婁全球生物多樣性框架」,國內外自然相關風險管理與揭露工具逐漸成熟,企業得以藉由ESG參與,投入可驗證的自然正向管理,兼顧生態保育與永續經營。
自然資源是世界經濟發展的基礎支柱,全球永續發展議題從過去聚焦於氣候變遷與碳排放管理,逐步擴展至生物多樣性保育與自然資本維護。自2015年聯合國通過2030永續發展議程,提出17項全球永續發展目標(Sustainable Development Goals, SDGs),其中SDG 14、15分別點出海洋及陸域生態保育的重要性;至2022年第15屆聯合國《生物多樣性公約》締約者大會(The 15th Conference of the Parties to the Convention on Biological Diversity, COP 15),通過指標性的「昆明―蒙特婁全球生物多樣性框架」(Kunming-Montréal global biodiversity framework),明訂2050年全球長期目標及2030年全球行動目標,皆指引國家社會應停止和扭轉生物多樣性的喪失,並保護和永續利用生物多樣性。而於「昆明―蒙特婁全球生物多樣性框架」的23個全球行動目標中,「目標15:企業責任」明確指出企業應定期監測、評估和揭露其商業活動對生物多樣性的依賴程度,並採取行動減少對生物多樣性的負面影響,增加正向效益。
呼應全球生物多樣性框架,包含國際自然保護聯盟(The International Union for Conservation of Nature, IUCN)、世界自然基金會(World Wildlife Fund, WWF)、世界企業永續發展委員會(World Business Council for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WBCSD)、全球報告倡議組織(Global Reporting Initiative, GRI)、自然科學基礎減量目標網絡(Science Based Targets Network, SBTN)、自然相關財務揭露(Taskforce on Nature-related Financial Disclosures, TNFD)在內等27個組織,於2023年共同發
生物多樣性、永續發展目標、自然資本、自然正向、生態復育、棲地營造、野生物保育、環境友善農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