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續學院|洞察觀點|日本半導體關稅談判策略:以上游材料優勢建構談判槓桿

 

洞察觀點

 

日本半導體關稅談判策略:以上游材料優勢建構談判槓桿

副研究員王偉鴻  (2026/01/27)    《永續學院編輯室》


面對美國232條款半導體關稅,日本選擇一條獨特的談判路徑:不與台韓競爭終端晶片出口優惠,而是專注於鞏固上游材料與設備的戰略優勢。本文深入解析日本在《日美框架協議》取得的關鍵保障:透過「最惠國待遇」關鍵條款,日本半導體產品(含製造設備)適用稅率「不高於任何其他國家」。這項關鍵條款提供日本對美國的談判籌碼,這就像您持有「價格保證卡」,發現別人買得更便宜時可以申請退差價。


日本的法律護身符:《日美框架協議》關鍵條款

日本在《日美框架協議》中取得一項重要法律保障:美國若依據232條款對半導體及製造設備課徵關稅,日本產品適用的稅率「不高於任何其他國家」。簡單來說,這就像是「最惠國待遇」(MFN)的保護傘--確保日本不會被差別對待。

然而,台灣在台美關稅談判中獲得的待遇更為優惠,美方承諾採「投資換免稅配額」機制:企業在美建廠期間可免稅進口相當於新增產能2.5倍的半導體;已擴產業者也可免稅進口1.5倍產能的晶片。舉例來說,如果您的企業在美國新建月產10萬片晶圓的廠房,建廠期間就能免稅進口25萬片晶片,這是實質的「0%關稅」待遇。

關鍵差異在於:日本獲得的是「稅率不高於他國」的對照性承諾,並非自動享有台灣的免稅配額。若未來其他國家取得更低稅率,日本可據此向美方主張比照,但能否落實仍需進一步談判協商,而非無條件套用台灣的0%結果。因為台灣的優惠待遇是基於「投資義務」的對價交換,若日本欲要求同等對待,美方將要求日本必須比照台灣模式,承諾同等規模的在美半導體投資以換取配額。


設備與材料的明確保護:精準的法律文字

值得注意的是,《日美框架協議》特別將「半導體製造設備」明確列入保護範圍。這絕非偶然,而是日本談判團隊精準計算的結果。日本深知自己在終端晶片製造(10奈米以下先進製程)目前落後於台灣和韓國,因此不與台韓爭奪晶片出口的關稅優惠,而是死守「設備與材料」這條生命線。

從法律實務角度來看,這種明確列舉的條款設計具有重要意義。在國際貿易法中,產品分類往往是爭議的焦點。如果協議僅籠統提及「半導體」,美國可能主張該條款僅適用於「半導體晶片」,而不包括「製造設備」或「原材料」。但日本談判團隊透過明確的法律文字「半導體(含半導體製造設備)」,堵住這個解釋漏洞,確保日本的核心優勢產品:光阻劑、矽晶圓、封裝材料、製造設備等都能受到條款保護。

 

❤️ 更多精彩內容,註冊立即閱讀 ❤️
 

232條款日美框架協議最惠國待遇上游材料壟斷關稅優惠對等關稅半導體供應鏈供應鏈韌性半導體產業AI霸權可信賴供應鏈美中對抗

分享:


 

聯絡我們

104 台北市中山區德惠街16-8號7樓
電話:總機 +886 (2) 2586-5000
傳真 +886 (2) 2586-8855
E-mail:business@tier.org.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