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續學院|洞察觀點|從美國離岸風電訴訟,看懂政策穩定性如何守護企業的投資價值(上集)

 

洞察觀點

 

從美國離岸風電訴訟,看懂政策穩定性如何守護企業的投資價值(上集)

副研究員王偉鴻  (2026/02/12)    《永續學院編輯室》

 

2025年12月美國政府以「國安考量」暫停五個總值5.8GW的離岸風電專案,涉及投資金額超過數百億美元。這個案例為全球企業經營者帶來重要啟示:在規劃長期投資時,除了評估技術與財務可行性,更需要關注投資環境的法律穩定性。

本文將透過美國聯邦法院判決的分析,帶您理解法院如何運用「程序正義」、「證據透明度」與「利益平衡」等原則,為投資人建立保護機制。更值得參考的是,本文介紹英國如何透過制度化協商框架,讓國防需求與能源目標和諧共存,證明看似衝突的政策目標其實可以找到雙贏解方。

對台灣企業而言,這個案例提供實用的評估觀點:一個國家的「司法獨立性」與「行政程序透明度」正是長期投資決策中不可忽視的關鍵指標。本文也為台灣政策環境提出初步建議,協助企業在全球綠能供應鏈中做出更明智的策略選擇,讓您的每筆投資都能獲得應有的制度保障。


美國離岸風電危機 行政裁量權與憲法邊界的衝突

本文帶您先理解這場危機的規模,這五個受影響的大型離岸風電開發案不僅代表美國離岸風電產業的核心資產,更承載著數萬個就業機會與數十億美元的經濟產值。

川普政府的官方理由聽起來相當嚴肅:根據國防部近期完成的「機密報告」,這些風電專案因其鄰近東岸人口中心的地理位置,以及「相關敵對技術的快速演進」,構成新的國家安全風險。具體來說,川普政府聲稱風力渦輪機的巨大葉片與高反射率塔架會產生「雷達雜波」(Radar Clutter)-這是一種干擾雷達系統的物理現象,可能遮蔽合法的移動目標(如飛機或導彈),並在雷達螢幕上產生假目標。

然而這個看似技術性的理由卻在發布方式露出破綻,川普政府內政部長道格·伯古姆(Doug Burgum)在宣布停工令的同時,於社群媒體X發表一段充滿意識形態的言論:「一條天然氣管線就能提供這五個專案加總的能源!離岸風電昂貴、不可靠而且高度依賴補貼。」這種將「國家安全技術評估」與「能源經濟意識形態」混為一談的論述,立刻引發法律界與產業界的質疑:這究竟是基於客觀證據的安全決策,還是一場披著國安外衣的政治操作?

如果您是企業經營者最擔心的恐怕不只是專案延誤,而是投入的數十億美元是否會血本無歸。這正是美國憲法第五修正案「徵收條款」(Takings Clause)要保護的核心權益。該條款規定,政府若因公共利益需要徵收私人財產,必須給予「公正補償」(Just Compensation)美國最高法院在2000年的Mobil Oil案中確立一個重要原則:當政府因新法規或政策變更而違背合約承諾時,即使沒有實際「拿走」財產,也構成「建設性徵收」(Constructive Taking),政府必須返還企業的投資款項。在該案中,最高法院判決政府須返還Mobil Oil公司1.58億美元的權利金,因為政府通過環保法規後延遲批准探勘計畫,實質上違反租賃合約。

將上述判決套用到這次的離岸風電案例,CVOW專案已投入超過112億美元,Revolution Wind也耗資超過50億美元。由於這些離岸風電開發案尚未產生營收,美國財政部將面臨數百億美元的天文賠償責任。這也是為何聯邦法院在審理初步禁令時,認定開發商面臨「不可彌補的傷害」(Irreparable Harm):一旦專案被迫停工,每日損失高達144萬~125萬美元不等,這種損失無法透過事後金錢賠償完全彌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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