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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題探索】國際永續航空燃料淨零樞紐與綠色經濟新機遇

吳婧儀(台灣經濟研究院助理研究員)、林財富(成功大學環境工程學系講座教授)、侯嘉洪(臺灣大學環境工程學研究所特聘教授)  (2026/09/09)    《台經月刊第49卷第9期》

永續航空燃料為航空淨零的關鍵減碳工具,其規模化發展取決於整合政策、料源、技術與認證之國際產業樞紐建構。借鏡歐盟去風險金融、英國園區驗證及新加坡供應鏈模式,建議我國應透過國家級平台跨部會整合,短期落實HEFA供應,中長期多元布局AtJ、FT與PtL技術路徑,並導入成本分攤機制,以完善在地淨零樞紐,開創跨產業綠色經濟新機遇。

 

全球航空業正面臨迫切之溫室氣體減排壓力,相較於道路運輸可透過電動化快速降低化石燃料依賴,航空運輸受限於能源密度、長途航程、飛航安全與既有機隊汰換時程,短中期仍難以完全由電力或氫能取代傳統航空燃油。在此背景下,永續航空燃料(Sustainable Aviation Fuel, SAF)因可與傳統航空燃油混摻,且無須大幅改造飛機引擎與機場供油設施,已成為航空部門邁向淨零排放的重要減碳工具。SAF可由廢油脂、農林剩餘資源、都市廢棄物或再生能源與捕獲二氧化碳產製,經品質驗證及與傳統航空燃油混摻後,可直接導入既有航空運輸系統。

近年國際SAF政策已由自願倡議轉向制度化要求。國際多國如歐盟、英國、新加坡及日本等相繼導入強制供應、使用目標或成本分攤機制,使SAF由航空公司自願採購的減碳選項,逐步轉變為航空樞紐競爭力、能源韌性、能源產業轉型及企業供應鏈減碳的重要條件。且SAF的重要性已不只是合規,更是帶動能源、石化、航空、資源循環、碳管理、驗證服務與綠色金融等產業共同轉型的綠色新興價值鏈。然而,SAF規模化亦須同步解決料源供應、技術放大、燃料認證、基礎設施及專案融資等挑戰。


國際發展趨勢

本文借鏡歐盟、英國與新加坡等國際標竿案例,分別探討其推動永續航空燃油之策略,包括其國家政策規劃、SAF淨零實場域驗證園區實踐案例、市場與投融資,及煉製與機場供應鏈之推動模式,以作為我國建構SAF淨零樞紐及發展跨產業綠色經濟的政策方向之參考。

(一)歐盟

1.政策推動

2023年歐盟通過《歐盟永續航空燃油法規》(ReFuelEU Aviation),為歐盟「Fit for 55」一系列立法的重要組成部分,藉由建立長期且具法律拘束力的SAF供應要求,推動航空部門減碳,目標在2030年將溫室氣體淨排放量減少至少55%(相較於1990年),並在2050年實現氣候中和。法規要求在歐盟機場的航空燃料供應商逐步提高SAF在傳統航空燃料中的摻混比例,從2025年的2%開始,逐步提高至2030年的6%、2035年的20%,以及2050年的70%。此外,該法亦設定合成航空燃料(Synthetic Aviation Fuels)次目標,自2030年的1.2%,逐步提升至2050年的35%。該制度實施範圍適用於達一定旅運規模之歐盟機場及其航空燃料供應商,涵蓋歐盟主要商業航空運輸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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