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題探索】B5G/6G時代之低軌衛星監理挑戰:英國衛星直連手機管理制度研析
程羿霖(台灣經濟研究院助理) (2026/06/09) 《台經月刊第49卷第6期》
隨著B5G/6G發展,衛星直連手機技術正打破傳統通訊邊界。英國透過系統性調整終端管理、行動網路業者頻譜條件及干擾機制,將監理灰色地帶制度化,對比美、日、澳等國,其「不立專法、彈性延伸既有架構」的實務路徑極具參考價值。面對此趨勢,我國政策應從建立雙軌授權、分階段低頻試行及量化干擾管理等三方向優先推進,以在風險可控下加速產業導入。
衛星直連手機(Direct-to-Device, D2D)之發展,使過往「行動通信涵蓋不足」之問題,從單一地面基地台建設議題,轉變為地面行動網路與低軌衛星(Low Earth Orbit, LEO)協同運作之系統性治理課題。英國之制度經驗之所以具有參考價值,並非在於其率先大幅放寬相關管制,而在於其將「既有行動通信頻譜如何延伸應用於衛星系統」之議題,建構出具體且可操作之監理架構與配套程序:先定義可用頻段,其次設定明確之干擾門檻,最終透過「調整行動通信業者執照」與「終端設備免執照」之雙軌機制予以落實。此一制度設計不僅涉及偏遠地區通訊涵蓋之提升,亦關聯災害應變與緊急通訊體系之強化;對我國而言,則可作為於B5G/6G與非地面網路(Non-Terrestrial Network, NTN)融合發展趨勢下,兼顧創新發展、市場競爭及頻譜干擾治理之重要政策參考。
衛星直連手機係指一般智慧型手機或其他具SIM卡功能之裝置,無須使用專用衛星終端設備,即可直接透過衛星或空中平台提供語音、簡訊及資料等通訊服務;2024年英國通訊管理局(Office of Communications, Ofcom)發布之「改善來自天空及太空之行動連接」(Improving mobile connectivity from the sky and space)文件中,亦將此類服務定義為由衛星系統向大眾市場行動手持裝置提供通訊連結之模式,並將非地面網路界定為提供此類服務之衛星或高空平台及其相關設備。換言之,D2D並非傳統衛星寬頻服務之延伸,而係透過整合既有行動終端設備,使其得以直接接取衛星通訊網路之應用模式。
就B5G/6G發展脈絡而言,NTN之所以受到高度重視,在於其具備整合地面、空中及太空通訊資源之潛力,進而形塑更具韌性之整體通訊架構。日本國立研究開發法人情報通信研究機構(National Institute of Information and Communications Technology, NICT)指出,B5G/6G時代的NTN將連結衛星、高空平台與地面網路,提升災害應變與偏遠區域通訊的可靠性;國際電信聯盟(International Telecommunication Union, ITU)於IMT-2030 (6G)技術框架中,將NTN列為實現廣域涵蓋與高可靠連線之核心技術之一。
相較於技術可行性之討論,實務上更具挑戰之議題在於如何於既有行動通信頻譜架構下,引入衛星系統作為補充性通訊資源,並確保其與既有系統之共存與協調。目前全球主要有兩條路徑:(1)使用既有行動衛星服務(Mobile Satellite Service, MSS)頻譜;(2)使用原本配置予地面行動網路的國際行動通信(International Mobile Telecommunications, IMT)頻段。前者制度較成熟,後者則牽動頻率用途、干擾治理、跨境協調與執法權責,因此更需要明確規則。2024年英國即指出,D2D除可補足未涵蓋區域,並於停電或地面網路故障時提升基本通訊備援能力外,若相關機制設計不當,亦可能增加對既有地面網路及鄰近頻段業務之干擾風險。
本文選擇以英國制度為分析對象,係因其未僅著眼於技術發展前景,而係將相關議題具體化為三項可理解之監理核心:(1)適用於初期推動之頻段範圍;(2)衛星發射功率與相關技術條件之管控,以避免對既有基地台及鄰頻服務產生干擾;(3)權責分配機制之設計,包含發生干擾或異常情形時之應變、協調及責任歸屬。上述三項因素,實為影響服務能否實際推動之關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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