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續學院|台經月刊|【專題探索】地方創生:企業ESG永續的新解方

 

台經月刊

 

【專題探索】地方創生:企業ESG永續的新解方

​​​​​​​康廷嶽(台灣經濟研究院研究八所副所長)  (2026/02/09)    《台經月刊第49卷第2期》

在永續趨勢與政策推動下,地方創生成為企業深化ESG的實踐途徑。由凱基金控、中華開發資本、家樂福與友達光電的實務經驗可見,企業可依自身屬性,透過投資、採購、技術或通路支持地方發展。然而,規模限制與認知落差仍存,亟須政府強化政策與媒合機制,企業建立長期合作思維,地方團隊提升影響力溝通,共同形塑具韌性的永續模式。

 

地方創生政策主要呼應台日兩國在高齡化、少子化、城鄉發展失衡等相關議題,且台灣更強調「永續、公益與在地共好」的核心精神,此一概念與全球推動落實永續發展目標(Sustainable Development Goals, SDGs)以及企業落實環境保護、社會責任及公司治理(Environmental, Social and Governance, ESG)之概念相為呼應。近年國際亦推廣將永續發展納入大型企業的治理機制,2025年11月我國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稱金管會)宣布,推動十餘年的公司治理評鑑自2026年起轉型為「ESG評鑑」,另國家發展委員會(以下稱國發會)在「打造永續共好地方創生計畫(2025~2028年)」(地方創生3.0)提出引導企業ESG資源促進跨域合作,使得地方創生成為實踐企業ESG的新解方。


國際趨勢:驅動ESG與地方創生結合的雙引擎

(一)國內外皆將企業ESG制度化以實踐永續

在全球氣候變遷、供應鏈脆弱與社會變動加劇的背景下,企業落實永續ESG已成為核心的策略議題,在政策法規上更是誘因(胡蘿蔔)與管制(棒子)機制雙管齊下的積極推動。早於2005年聯合國已提出企業應將「ESG」納入企業經營的評量標準,將企業社會責任(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 CSR)概念轉化延伸為具體化的指標,作為判定企業是否實踐永續發展目標(SDGs)的重要依據,與地方創生強調「永續、公益與在地共好」的核心精神概念相輔相成。

地方創生 永續 SDGs ESG 社會責任 影響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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