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業動態SNG】韓國再生能源市場的挑戰與啟示
王亭雅(台灣經濟研究院助理研究員) (2026/01/09) 《台經月刊第49卷第1期》
韓國的電力市場結構與我國相似,雖有成立電力交易所負責發電業及售電業之間的競價交易,但總體而言仍是由國營綜合電業負責發電、輸配電及售電業務,營運單一電網,並未與他國連接,且都意識到電業自由化的優勢,並推行相關方案,然而也都遭遇挑戰,因此尚未完全開放。如今韓國的再生能源市場面臨眾多挑戰,可以之為鑑,了解可能存在的風險,以最適當的方式邁向永續並兼顧供電穩定與安全。
韓國電力市場
(一)背景
韓國電業自由化背景與台灣相似,最初由國營綜合電業的韓國電力公司(KEPCO,以下簡稱韓電公司)掌控94%發電容量及輸配電系統,1997年政府成立「電力產業改革委員會」,隔年公布《國營企業民營化法》,並規劃先重整電業架構以提升效率,1999年商工暨能源部公布「電力自由化基本方案」,擬分階段民營化韓電公司,逐步開放發電、批發與零售市場。為配合自由化,2001年4月韓電發電部門分割為六家子公司,並成立「韓國電力交易所」(KPX)與「韓國電力委員會」,分別負責市場運作與電業管制。
韓國電力自由化以提升競爭力與利潤為導向,較少考量能源結構與再生能源政策,推動過程遭工會與全國貿易聯盟強烈反對,擔憂民營化導致供電不穩、電價上漲與資產外移,引發多次罷工,使進度延宕。2004年負責監督配電部門分割的「第三方委員會」(Korea Tripartite Commission)建議暫緩分割配電部門,改於韓電內部設立事業體,導致電力池雙向競標制度延後實施。
(二)韓國電力市場架構
在韓國電業自由化之前,市場結構由韓電公司獨占,涵蓋發電及輸配電業務,僅有少數民營發電業者透過長期合約供電,情況與我國現行模式相似。其電業自由化第一階段即成立獨立的電力交易所負責電力調度與交易排程,並設置「電力委員會」作為監管機構,以確保市場運作之公平性與透明度。現行產業結構中,發電部門包含韓電公司所分割之六家發電子公司、獨立發電業者(IPPs)及再生能源業者。批發市場採強制電力池制度,所有發電業者必須透過KPX進行交易,僅大型用電戶(容量50MVA以上)可直接自KPX購電。
電力自由化、韓國電力公司、再生能源配比制度、購電合約、再生能源憑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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