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續學院|台經月刊|【專題探索】國際再生能源製氫之環境屬性鏈結機制

 

台經月刊

 

【專題探索】國際再生能源製氫之環境屬性鏈結機制

馮冠荃(台灣經濟研究院助理研究員)、徐嘉彣(台灣經濟研究院助理研究員)  (2025/10/09)    《台經月刊第48卷第10期》

再生能源製氫必須確保電力來源具追溯性與環境效益,歐盟《再生能源指令》明訂外加性、時間性與地理一致性;英國則透過REGO與「低碳氫標準」,強化盤查與驗證;美國以「潔淨氫生產標準」與45V稅收抵免,將再生能源使用與排放強度掛鉤;澳洲則採揭露制,重視透明與出口導向。雖模式各異,但共同原則皆要求憑證註銷再發,以確保屬性唯一與透明,亦為台灣規劃低碳氫來源制度提供參考。

 

在氫驗證制度設計中,環境屬性鏈結(Environmental Attribute Linking)是確保氫氣產品具備真實環境價值的關鍵機制。對於再生能源氫,各國普遍透過再生能源憑證(如GO、REC、J-Credit)將氫氣與其電力來源相連結,並要求符合時間與地理一致性,以避免屬性切割與雙重計入。如歐盟非生物來源的再生燃料(Renewable Fuels of Non-Biological Origin, RFNBO)要求小時級別的再生能源電力追蹤,美國於氫碳排放量計算必須考量區域電網排放因子或再生能源憑證,澳洲制度要求當電力被轉換成氫或氨等能源載體時需揭露所使用的能源種類與碳排放數據。

在低碳氫方面,屬性鏈結機制除強調碳強度的透明盤查與減排技術的真實性外,也涉及再生能源電力使用比例的要求。歐盟、英國、日本多以相對於化石燃料的減排比例或絕對碳排放標準作為依據,同時規範再生能源電力在氫氣生產中的占比,以確保低碳屬性來自實質減排。澳洲則採揭露制,不設定固定標準,而是透過生命週期盤查揭露實際排放,並交由市場評估其產品價值。

這些設計展現出再生能源氫偏重「電力屬性鏈結」,而低碳氫則偏重「減排屬性鏈結」,共同目標是確保環境價值具備可追溯性與可驗證性,並避免漂綠或重複計入的風險。


全球減碳目標驅動下的再生能源氫發展與電力需求

全球再生能源的快速成長加速了電力系統的去碳化,並為再生能源製氫創造了發展契機。在逐步擴增的再生能源裝置容量下,部分國家已出現電網再生能源電力過剩與調度挑戰。氫氣因此被視為關鍵的能量載體,能透過電解方式將再生電轉化為氫,再進一步加工為氨,利於跨季節儲能與跨境運輸。根據國際再生能源總署(IRENA)與多國政策路徑規劃,低碳氫與再生能源氫被定位為能源轉型的核心支柱,目標是配合1.5℃的國際氣候承諾,推動工業與運輸等高碳排部門的深度減碳。

低碳氫再生能源憑證能源轉換能源屬性國際氫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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