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博志論壇】發展亞洲那斯達克要和高科技產業雙向互動
陳博志(台灣大學經濟系名譽教授.台灣經濟研究院顧問) (2026/09/09) 《台經月刊第49卷第9期》
發展國際股市要盤點和運用利基
賴清德總統和證交所都提出要在台灣打造亞洲那斯達克股票市場的主張,這種構想我在20多年前曾建議過,政府現在想做,應該值得期待。然而規劃各種政策都必須瞭解我們的競爭力所在,設法發揮其利而防範其弊,不能只想要得到目標而不想好手段和策略。30幾年前亞太營運中心政策要建立的六大中心之一就是國際金融中心,但除了藉這個口號蓋了101大樓之外,我們在國際金融中心的業務至今仍少有成果。而過去這20幾年其他國家已做了類似的努力,香港已號稱有亞洲那斯達克,那斯達克本身也在香港設有亞太數據中心,且各國資本市場也已經更全球化。因此台灣現在要發展亞洲那斯達克,比20多年前更不容易,要更仔細盤點和運用台灣所具有的利基。
和高科技產業雙向互動是發展亞洲那斯達克的主要利基
2005年我和龔明鑫、楊家彥、及張建一三位學者在群策會舉辦的全民經濟發展會議中,提出一篇經濟發展應改善之政策(陳博志等人,2005),其中即主張要發展高科技產業的國際版股市,並指出「台股國際版的建立應以我國熟悉的高科技產業為主軸,特別是挑選國內外新興小型高科技公司,以形成我國有專長可以分析及管理的市場,而能在國際上具有公信力及吸引力」。「以台灣高科技產業與人才為基礎,鼓勵歐美等高科技小型公司來台上市,由台灣專業人士從事相關基金產品的管理與經營。如此,台股國際版才能有更大的成功機會」。現在想要發展亞洲那斯達克,雖然比20年前會有更大競爭壓力,但台灣在某些科技產業方面的相對能力也已提高,所以必須更重視相關科技能力的運用。我們現在要發展亞洲那斯達克,最重要的不只要努力發揮台灣在科技產業的優勢,還要讓這個資本市場也能協助科技產業在台灣的發展,這種雙向的互動是台灣可以勝過其他國家的重要利基。所以我們的制度設計及政策上要支援的機制或基礎建設,都要著重這種雙向互動。
台灣有較高能力挑選及評價高科技企業
多年來科技產業在台灣的發展,ICT及半導體產業在世界上取得的領先地位,以及最近AI相關產業在全球的關鍵性,使台灣對相關產業和企業有強大的資訊搜集及分析能力。這能力可使在台灣上市的相關企業得到更精準的評價,因此可使一些企業更願意來台上市,而投資者更願意來台買股。我們要發展亞洲那斯達克,也要把這能力用在上市企業的挑選和審查上,讓在台灣上市的企業是我們作為伯樂挑到的千里馬,不是我們藉資金和冒險精神特高而大膽隨便找來的企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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