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題探索】我國新能源產業之產業關連分析
林幸君、王智薇 (2006/07/06) 《台經月刊第29卷第7期》
新能源定義概括
近年國際油價飆漲,宣告高能源價格時代來臨,加以限制全球溫室氣體排放的京都議定書生效,迫使各國必須正視能源價格高漲,以及後續可能面臨能源短缺的問題,因而來自大自然可重複使用的再生能源或新利用能源逐漸受到重視。實際上再生能源或新利用能源技術存在已久,惟自石油危機以後,歐、美、日等國方開始重視再生能源或新能源技術的開發,投入大量研究經費改良現有技術並開發新技術,加以各類環境汙染問題相繼浮現,環保意識萌起,對於能源利用所帶來的汙染排放加以抗爭,使得近年來對環境影響相對較低的新能源蓬勃發展,並已成為國際能源政策的新方向。
新能源包括太陽能、風能、地熱能、水力能、潮汐能、海洋熱能轉換、生質能、廢棄物能等,其中風力、水力和太陽能發電廠因為需要較大使用空間和龐大的發電機組、設備,發電成本仍然超出傳統燃煤,且上游設備端的影響亦甚巨,因此市場門檻較高。相對而言,生質能、廢棄物能則因為就近運用垃圾、沼氣、木材廢棄物、稻殼等廢棄物來發電,較能符合都會型和地方型環保產業需求。其他新利用能源還包括氫能源、燃料電池與IGCC淨煤技術等,雖然新能源具有潔淨、環保、無汙染的優點,但現階段開發成本仍十分昂貴,需要政策上大力支持,才有利新能源迅速發展。
台灣近年來體認到潔淨能源的重要性,目前再生能源發電裝置容量為240萬千瓦,能源局已訂定目標,2010年再生能源裝置容量須達總裝置容量的10%,因此未來要提升至510萬千瓦。另台電公司也投入再生能源開發,加強推動風力發電、太陽光電等計畫。同時,台電訂定「再生能源電能收購作業要點」,以每度電新台幣2元的價格收購,鼓勵民間應用再生能源發電。目前我國再生能源之開發除了太陽光電池與太陽能熱水系統已經達到商業化階段,其他新能源尚還停留在研究的階段。因此,本文利用Miller和Blair(1985)需要面(Demand-Side)、供給面(Supply-Side)投入產出模型分析方法,分別探討新能源系統建置投資及生產對經濟層面影響評估。
產業關聯效果之計算方法與資料來源
本文主要在計算新能源產業電廠投資,以及生產對整體經濟所創造的經濟效果,包括產出效果及附加價值效果。這些經濟效果之計算,文獻多以投入產出模型進行。投入產出模型可分為需求面以及供給面投入產出模型,本文運用Miller and Blair (1985)的Leontief需求面模型產業關聯效果之計算方法,進行新能源產業電廠投資,對整體經濟所創造的產值與附加價值之計算,並由供給面模型計算新能源產業電廠投資生產變動,對各部門經濟層面的影響。
(一)需求面投入產出模型
需求面的投入產出模型可表示如下:
X1 = Z11+Z21+...+Zn1+F1
X2 = Z12+Z22+...+Zn2+F2
(1)
Xn = Z1n+Z2n+...+Znn+Fn
(總產出 = 中間需求 + 最終需求)
式中Xj(其中j =1...n)表示第j個產業之產出,Zij(其中i=1...n,j=1...n)代表第j產業生產Xj必須使用第i產業產品作為投入的數額,Fi (其中i =1...n)表示經濟體系內對i產業產品之最終需要,包含家計部門消費、民間投資、政府支出、及淨出口等項目。以矩陣形式表示則可將(1)式改寫成:
新能源產業、投入產出模型、產業關聯分析、氫能經濟、再生能源發展、生質能源、產出效果、產業向後關聯、太陽能熱水器、氫能與燃料電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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