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題探索】我國國際競爭力評比之省思
高仁山 (2009/07/05) 《台經月刊第32卷第7期》
國家競爭力之定義
關於國家競爭力一詞,已經有許多的學者與機構嘗試對其做出定義,然而由於競爭力的概念,包含的領域廣泛且具有多重面向,因此並沒有一個全球一致的定義。本文以長期觀察全球競爭力頗具公信力之瑞士洛桑國際管理學院(IMD)最新發表之成果及數據資料,整理我國國際競爭力評比表現,並藉此檢討及引申強化我國整體競爭力之思考。
瑞士洛桑國際管理學院(IMD)將國家競爭力定義為:「一個國家在其經濟與社會結構中,透過管理其稟賦資產和創造附加價值的程序,吸引外資與積極對外擴張,發展全球型和在地型經濟,創造附加價值,進而累積國家財富的能力」(IMD, 2008)。簡言之,國家競爭力是一國將資產轉換為價值創造,增加國家財富的能力。
根據該定義,IMD全球競爭力研究中心闡釋國家競爭力的累積與其競爭環境的型塑,是由四大構面因素運作的結果:
1.經濟表現(Economic performance)
為一國總體經濟表現之評估,包含國內經濟、國際貿易、國際投資、就業與物價等面向的表現。
2.政府效能(Government efficiency)
為政府政策有助於提升競爭力之程度,包含公共財務、財稅政策、制度架構、企業法規與社會架構。
3.企業效能(Business efficiency)
為一國的環境鼓勵企業從事創新、獲利與承擔責任之態度的程度,包含生產力、勞動市場、財務金融、管理實務,以及態度與價值觀。
4.基礎建設(Infrastructure)
為國家基礎設施、技術、科學與人力資源符合企業需求之程度,包含一般基礎設施、技術基礎建設、科學基礎建設、健康與環境,以及教育。
IMD國家競爭力衡量指標與方法
依據上述之國家競爭力構面,IMD長期觀察並針對全球超過50個國家進行評比,並於每年5月中發表「IMD全球競爭力報告」,以供各國政府、企業及學研界參考。「IMD全球競爭力報告」是採用多構面的分析方法(Multi-dimensional approach),除了分為四大構面因素外,每一個構面因素又由多項次因素指標構成,而次項指標又由多個細項指標構成(附圖)。2009年整體競爭力指標共有329項細項指標,較2008年多出六項指標,其中硬式資料(Hard Data)約占三分之二,軟式資料(Soft Data)指標,即為問卷調查資料(2009年評比回卷數為3,960份左右),則占三分之一。
2009年評比國家數為57個,增加卡達與哈薩克二國。至於衡量與計算方法,在整體排名方面,先將57個國家各項指標進行標準化,再將標準化數據乘上權數(硬式資料權重為1,問卷調查的資料權重為0.5),最後將中分項20項指標的加權後數值,求其算術平均數,進行整體競爭力排名。
IMD競爭力、國際評比、政策不確定、法規鬆綁、科技基礎建設、無形資產、人才培育、差異化策略、外資吸引、勞動參與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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