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續學院|台經月刊|【專題探索】【策略面】1 能源轉型下,電力供應充裕與系統穩定課題

 

台經月刊

 

【專題探索】【策略面】1 能源轉型下,電力供應充裕與系統穩定課題

莊景勝、于席正  (2018/06/08)    《台經月刊第41卷第6期》

為了達到減碳之政策目標,政府積極推動能源轉型,藉以落實非核與減少化石燃料的使用。因此,2017年修正通過之《電業法》第95條明定核能發電設備應於2025年以前,全部停止運轉,藉此停用所有核能發電設備;並於同法第28條規定公用售電業(現為台電公司)在銷售電能予其用戶時,其銷售電能之電力排碳係數應符合公告基準,藉此限制公用售電購買化石燃料發電機組電能之比例,提高再生能源之購電比例,達到減碳之目標。

 

能源轉型下我國之電力供應結構

過去我國是以核能與燃煤機組作為主要之供電來源,隨著環保意識抬頭與非核家園政策,規劃將逐步減少核能發電機組的運轉數目,以及燃煤機組的發電比例。依據台電公司「106年長期電源開發方案」,未來在2017~2028年間,預計除役之大型火力及核能機組裝置容量合計1,475.0萬瓩,且預計於2017~2028年間約2,011.1萬瓩的火力發電機組完成裝置,其中新增加之火力機組大多以燃氣機組為主(圖1)。

 

1  10610電源開發方案

 

此外,再生能源方面,台電公司亦預期於2030年達到離岸風力180萬瓩、太陽光電100萬瓩、陸域風力及地熱共70萬瓩,水力發電之裝置容量達190萬瓩之目標。由此可見,我國未來之電力供應結構將以燃氣機組為主,而再生能源發電之比例也將大幅的成長。


維持電力供應之充裕―合理之備用容量率

為了達到能源轉型之目的,我國積極推動再生能源的發展,雖然大量併聯再生能源可以增加全系統的裝置容量,然而間歇性再生能源發電(例如風力與太陽光電)都將受限於天然資源的特性。舉例來說,風力的出力往往於夜間負載較低時反而較大,與目前系統尖峰負載出現於13:00~15:00的特性相反,並且再生能源的出力變動性高,無法穩定的持續供電,都將降低再生能源發電的實際運用性,因此維持系統供電之裕度是能源轉型主要之課題之一。

能源轉型電力供應儲能設備備用容量再生能源電力穩定燃氣機組需量反應電網調度電力市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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