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題探索】推動新興市場服務出口之創新策略
黎綺雯、何秀青 (2011/08/05) 《台經月刊第34卷第8期》
台灣已轉型為服務經濟體,基於國內內需市場有限,服務出口對提升服務業及未來經濟發展的重要性實不容忽視。我國為出口導向,自金融風暴後,新興市場重視程度愈發提升,政策協調拓展市場更是主要努力方向;其中,自2010年起所推動之「優質平價新興市場推動方案」政策,主要協助製造廠商進軍新興市場;而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所規劃的十大重點服務業,亦多以出口為目標,在2009年所推動服務業發展方案,強化服務業國際競爭力亦為任務之一。然而,目前多傾向推動消費者服務業,鮮少著重於商業服務業,惟此議題卻是本研究認為政策單位須重視的課題。
搭上新興市場產業的發展列車
服務業是否能出口,關鍵在於必須將服務內涵,透過標準化與模組化將服務複製到新巿場;由於並非所有服務皆可出口,且不同服務出口的附加價值亦大有不同,故鼓勵服務出口項目應加以挑選。ETEPS(2008)指出基於貿易自由化及ICT應用,部分委外服務開始由低收入國家提供且有上升趨勢,其中大部分為非技術性工作及小部分知識密度活動。而對於台灣而言,服務出口挑選高附加價值服務作出口,避免與低收入作低價競爭,並考慮以高知識密度、高附加價值服務業作為優先推動服務業,應是首選策略。
近年來新興國家吸引大量的海外投資進入,從低度開發的經濟體,逐漸開始從事各類型的製造活動,然而伴隨而來的所得成長和產業結構變化,對巿場需求也將開始逐漸多元化,同時亦包括支援製造業發展的商業服務業。以出口貿易導向的台灣,相對於最終消費者需求,台灣業者對於製造業的需求似乎更容易掌握,故似乎更應思考如何掌握這種新興巿場變化的契機,以延伸國內服務產業發展的地區範圍與規模。因此,審視目前新興巿場產業發展的現況,我國現今的服務政策出口目標,如何能搭上此波新興巿場成長的列車,乃本文討論主旨。
在本文中主要有幾個部分,包含討論服務出口的發展現況和可行性,並應用總體經濟指標探討新興巿場對於專業服務的潛在需求,以及我國目前之創新服務政策;最後則對於開發新興巿場之專業服務出口,作出具體的建議。
服務出口的發展
從長期實證的結果看來,根據Wolfl(2003)的分析,OECD國家服務業主要滿足國內消費需求(56.4%),服務出口的比例一般相對於製造業低(6.2%,圖1),意味著服務的出口可能存在高度的區域特定性(Location Specific Characteristic),要跨越區域差異所造成的屏障仍需考慮服務的外銷是否合適;施振榮先生曾提過,「服務業要外銷並不容易,即使以整案輸出的方式外銷,也需要整合當地的人,如此才能在市場所在地進行複製」。這也意味著要開拓服務產業的地理範圍,仍需要更多的投入與專業。
就服務出口的現況而言,各國服務業目前仍以供應國內需要為主(圖2),歐盟多國商業服務業亦以提供國內需求為主,丹麥服務出口(含歐盟境內及境外)占總營業額約17%,仍不足五分之一,其他國外更顯示更低的比例。而台灣方面,根據「2010年商業服務業年鑑」,台灣商業服務業之實質生產總值為新台幣5兆5,370億元,而出口則估計為294億美元,換算為台幣(以1:30作計算)約為新台幣8,790億,商業服務出口占總實質生產總值約16%。上述資料顯示,各國商業服務業仍以內需供應為主,未來仍須努力開發潛在新興市場的機會。
服務出口、新興市場、專業服務、製造業支援、商業服務、國際化、知識密集型服務、經濟成長、創新政策、產業競爭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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