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題探索】ECFA與東亞經濟整合
趙文衡 (2010/10/05) 《台經月刊第33卷第10期》
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定已於2010年6月29日簽訂。大陸對台灣讓利甚多,不但開放多項對台有利產品零關稅進口,並且對多項台灣敏感性產品同意不列入早收清單中。但架構協定只是全面自由化協定的先期協定,依據ECFA的規定,在簽署ECFA六個月內需進入全面自由化協定的洽簽。由於許多利益已在早期收穫中實現,在談判全面自由化協定時,台灣可再獲得的利益將不多,反而需面對開放原先不願開放的敏感性產品的問題,這表示台灣真正的挑戰是在後續全面自由化協定洽簽時。
同時,ECFA的簽訂已在東亞國家間掀起了一陣骨牌效應。一國與另一國簽訂FTA,由於會產生貿易轉移效果,對第三國產生的影響以負面居多,故第三國多不會給予FTA太多正面的評價。第三國將會尋求與簽約國一方或雙方簽訂FTA以為因應,此即所謂FTA的骨牌效應。這種情形在ECFA中同樣發生,原本並無特殊之處,但ECFA的骨牌效應卻會加速整體東亞經濟整合的進程。
ECFA後東亞區域整合的兩個路徑
這波由ECFA引起的東亞國家洽簽FTA風潮將分為兩個路徑進行。一是某些以大陸為主要市場,並與台灣有競爭關係的國家,例如日本與韓國,為了避免流失在大陸市場的競爭力,將會尋求與大陸簽訂FTA。以韓國為例,自2003年開始,大陸市場已取代美國成為韓國最大的外銷市場,ECFA的簽訂將增加台灣產品的競爭力,而威脅韓國產品在大陸市場的地位,韓國石化與電子產業均曾表達對ECFA的憂心。
原本韓國對中國多次提出簽訂FTA的建議均不表興趣,主要是韓國一方面擔心與大陸簽訂FTA會損害國內產業,另一方面則是因為韓國加諸大陸的平均關稅高於大陸加諸韓國的關稅(韓國:7.29%,中國:4.5%),若兩國均降為零關稅,韓國將承受較大的損失。但在兩岸簽訂ECFA的提議出現後,韓國對中韓FTA的態度產生戲劇性的轉變,在2009年10月中日韓貿易部長會議時,韓國正式同意與中國進行FTA的洽簽。
至於日本,台、日、韓出口大陸的產品的都是液晶面板等相互競爭的產品,兩岸達成ECFA簽訂後,日本也出現應儘快和大陸簽署FTA的呼聲,ECFA反而成為加速促進中日韓FTA談判的推手。在實際行動上,三國於2009年舉辦的中日韓貿易部長會議中,已就2011年上半年啟動「產官學FTA共同研究」達成共識,幾乎與兩岸正要進行的ECFA談判相互角力。
另一個路徑是對於那些已經和大陸簽訂FTA,但仍為了保有台灣市場,而尋求與台灣建立FTA關係,菲律賓與新加坡等東協國家即屬於此一類型。觀察ECFA的簽訂將威脅東協國家在大陸與台灣市場的地位,由於東協國家已與大陸簽訂FTA並已生效實施,故面對ECFA所能做的因應措施包括:(1)加速與大陸的自由化腳步;(2)尋求與台灣簽訂FTA,以降低其產品在台灣市場的衝擊。近來菲律賓提出加入ECFA的建議,主要即是為了因應大陸產品在台灣市場對菲律賓輸台產品所造成的威脅。然而,由於台灣市場規模較小,這類的動機較為薄弱。
第一個路徑最後可能會發展成涵蓋整個東亞的FTA。由於中、日、韓已分別與東協簽訂FTA,若三國間的FTA又成功簽訂,那麼東亞的自由貿易整合則初步完成(除了台灣尚未加入外)。目前中日韓簽訂FTA的模式究竟採雙邊還是多邊仍未決定,雖然三國簽訂一個多邊FTA的提議已被接受,但三國間的雙邊FTA(中韓與日韓)的進展似乎較為快速,將來以雙邊的方式進行的可能性較大。如此可能會產生三國間不一定可以完全配對的情形,例如中日間的FTA就可能成為缺口。
若中日韓三國均以雙邊的方式完成FTA的簽訂,加上三國又均個別與東協簽訂FTA,在此情形下,在東亞就形成一個複雜的FTA網路,雖然東亞各國彼此間均可達到自由貿易,但因為各FTA的原產地、零關稅品項與其他規定的不同,將造成義大利麵碗效應(附注)。故而,即使東亞以此一方式完成貿易自由化,仍應更進一步建立一個整體的自由貿易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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