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續學院|台經月刊|【陳博志論壇】以經濟北約嚇阻不當貿易抵制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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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博志論壇】以經濟北約嚇阻不當貿易抵制的方法

陳博志(台灣大學經濟系名譽教授.台灣經濟研究院顧問)  (2021/06/09)    《台經月刊第44卷第6期》

   拒絕進口某國某種產品或拒絕對某國出口某種產品的行為,近年常成為某些國家抵制或報復其他國家的手段。最近中國停止進口台灣鳳梨及澳洲的龍蝦等產品2010年中國中斷對日本出口重要原料稀(Paul Krugman, 2010),還2019年停止赴台灣的觀光團都是這種例子。美國前白宮副安全顧問博(Matthew Pottinger)2021415在美國國會的線上聽證會上建議,拜登政府應成立「經濟北約」來反制這種抵制,讓某一會員國被抵制時,其他會員國能相互接手被抵制的貨物,以降低損失及可能的抵制威脅,這個建議值得進一步研究規劃。


反抵制是保護小國的公共財

這種抵制或報復行為即使有充分合理的理由,也會對貿易秩序造成相當大的傷害。若是大國對小國任意發動這種抵制,小國就很難對付或報復,因為只占大國市場一小部分的抵制卻可能造成小國甚大的傷害,而小國即使發動占其貿易或經濟甚大的反報復,通常也只占大國經濟的一小部分而傷不了大國。這種規模上的不對稱就使大國能夠對小國各個擊破,以威脅小國聽命於大國,所以這種抵制政策對小國而言可能很不公平。而其他小國雖也可能被抵制,卻常不願對被抵制的國家伸出援手,以免自己也被牽連進去。這就像黑道在夜市向攤商收保護費而個別攤商不敢對抗一樣,是一種公害的問題,必須攤商聯合起來或政府介入,才能阻止黑道橫行。經濟北約的作用就像攤商聯合起來對抗黑道一樣,要一起對付公害,或發展可以防止公害的公共財。經濟北約要如何建立和運作,該由這個角度來思考。


經濟北約應以避免不合理抵制為主要目的

北約或其他軍事同盟的原則,大致上是一個會員國遭受攻擊時其他會員國要當成自己也受攻擊一樣,共同出力防衛和反擊。但經濟北約不必這麼劍拔弩張,它的主要做法應是在會員國被抵制時分擔乃至消除它所受的傷害,從而使發動抵制的國家達不到抵制的目的,進而不再隨便發動無理的抵制,只有在不得已時才由會員國整體對原發動抵制的國家進行報復性的抵制。換言之,經濟北約應是以避免發生不合理的抵制為主要目的,也就是希望以產生嚇阻公害發生的力量為主,分擔公害的傷害為輔,至於公害發生後的處罰方法最好只是阻嚇性的手段。


會員間平常要多發展相互貿易和投資以提高必要時分擔衝擊的能力

要在一個會員國被抵制時能相互多購買來降低抵制的傷害,很可能需要會員國間平常就多相互貿易。以台灣鳳梨為例,原來不吃不買台灣鳳梨的國家雖好像有潛在的市場,但在台灣被抵制時卻不容易馬上改吃鳳梨,也不容易馬上有足夠的管道來增加進口和銷售。而原來就有相當多進口和銷售的國家,反而能快速地多進口和消費一些鳳梨來分擔台灣的壓力。所以會員間平時就要多發展相互貿易及貿易管道,像多塊土地間若有現成渠道和排水溝,可以快速分洪分流以降低洪水和乾旱對單一地區的傷害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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