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續學院|台經月刊|【專題探索】從區域治理觀點談我國大眾運輸發展規劃

 

台經月刊

 

【專題探索】從區域治理觀點談我國大眾運輸發展規劃

李嘉華  (2011/09/08)    《台經月刊第34卷第9期》

在自由化、全球化的思潮下,造就了全球地方化(Globalization )的治理環境。為了提升國家整體競爭力,各國政府無不積極地將國家資源做充分的整合運用,期望藉由合理的整體規劃,將有限資源作有效的分配與使用,並藉以促進社會進步和發展。

為達此一目標,衍生出諸多理論與工具,例如:針對產業發展方向提出了供應鏈整合與產業群聚策略、針對產業與產業間的合作模式,提出了產業聯盟策略等,但前述理論與策略均較偏向於單一產業發展,且須由產業自發性地執行,在彼此皆具高度合作意願之前提下,方能有效推展。至於對地方政府而言,在面對其管轄區域內日益嚴重的區域發展問題,例如:水資源管理、交通管理、空氣汙染、防洪治水等民生重大課題,該如何藉由區域治理途徑,考量整體或跨域事件之處理,以較適當之手段,有效地規劃與推動,亦是一項重要的課題。本文將先簡介區域治理之定義和我國大眾運輸系統發展趨勢,然後再以台北市政府為例,檢視其在大眾運輸方面之區域治理概況。

 

區域治理之介紹

近年來在全球化的競爭及眾多跨行政界限的治理問題挑戰下,地方性的單一行政管轄權已無法有效面對所有的課題,強調跨界資源整合與角色分工合作的都市治理模式日趨重要。建立區域性的夥伴關係,以促進資源共享與互補,這種彈性的合作關係,能有效跨越現行法制和行政區域的界限,強化地方政府因應區域發展與環境變遷之能耐。

(一)定義

區域治理(regional governance)之概念是源自於都會發展,以跨越行政區域之界限,邁向總體發展或廣域行政的組織設計。大致而言,與跨域治理(cross-border cooperation)的概念類似,均著眼於某特定空間區域之特定功能需要,由不同轄區政府與民眾所發動的自願性協同治理,以實現該區域功能發展之一種體制創設和政治合作模式(林錫銓,2001)。區域治理本身並不著重於政治力運作之強化,或公權力之有效行使,而是強調行政作為之積極性與發展性(林水波、李長晏,2005),因此,區域治理並不是在既有的地方政府層級上疊床架屋,而是在現有地方政府層級下的組織發展,在因應區域發展、自然生態或人文建設而組成處理特定功能之組織機制。

近年來基於都市化的快速擴張,都會地區陸續形成,城市間逐漸彼此連結,此種地區性的行政組織與管理機制已成為世界各國關注議題之一。例如:都市化地區之政府間的利益協調、公共服務之提供、都市整體規劃與發展等。

(二)模式

區域治理的目的在藉由中央與地方透過協商、簽訂協議和立法規範後,建立互惠合作的夥伴關係,地方政府具有地方自治的能力,並結合區域內的民眾、企業團體、非營利組織的網絡力量,以地方公共論壇或協調會報的方式形成區域共識,共同參與規劃執行地區性事務。

區域治理之模式主要有三種不同的概念途徑與工具(附表),分別是:(1)傳統改革模式;(2)公共選擇模式;(3)新區域主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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