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續學院|台經月刊|【院長觀點】「301條款」啟動,貿易大戰來了嗎?

 

台經月刊

 

【院長觀點】「301條款」啟動,貿易大戰來了嗎?

林建甫(台灣經濟研究院院長.台灣大學經濟系教授)  (2017/10/20)    《台經月刊第40卷第10期》

         2017814下午,美國總統川(Donald Trump)以智慧財產權遭侵害為由,簽署了一份行政備忘錄,指示美國貿易代表辦公(USTR)針對中國知識產權侵害和技術轉讓要求進行調查,也就是俗稱的301條款」,如果調查報告認定存在「不公平貿易關係」,並且侵害美國權益,川普將有權利祭出懲罰關稅或其他貿易報復手段,美中貿易大戰一觸即發,引發全球關注。

其實美中貿易爭端從未中斷過,自中國加入世界貿易組(World Trade Organization, WTO)以來,美中兩國貿易爭端不斷,2004年積體電路增值稅退稅案開始,包括:汽車零件進口措施、出版品、視聽娛樂、金融資訊服務產品、雞肉傾銷,2017年吵的沸沸揚揚的鋼鋁傾銷爭端,除了實體商品,智慧財產權及勞動服務也都包括在內,WTO登記在案的投訴案件超20件,雙方都是積怨已久。

但與過去不同的是,川普總統是支持保護主義,以「美國優先」、「製造回流」為政策核心,並且宣布退出跨太平洋夥伴協(The Trans-Pacific Partnership, TPP),相較於全球化、區域經濟整合的推動,川普更在意的是「公平貿易」。原TPP的規劃對於智慧財產權、服務貿易的規範高於現有國際協定,只要達成協議,有助化解參與國家間的貿易爭端,並成為引領全球貿易制度的標準,美國亦可借TPP的推動來制衡中國。但失去TPP這個由美國主導的平台,美國實現公平貿易的管道更加缺乏。

2017年「特301報告」開宗明義指出,川普政府將會使用任何可行的方法,來保護美國企業在各國家的智慧財產權,以促進美國商品及服務的出口。換言之,在退TPP後,301條款」成為川普實現「雙邊公平貿易」的重要武器之一。

301條款」真的可以達到公平貿易的目標嗎?可以分成幾個層面討論。首先,從301條款」本身來看,301條款」是指美1974年《貿易法案(Trade Act of 1974)182301條款,授權總統有更大的權利,打擊國際貿易產生的不公平、不合理的措施。1980年代美國曾多次依301條款對日本進行調查,並判定存在不公平貿易事實,對日本出口至美國的電視等商品課取高額關稅。台灣1989~199619982001年等,也多次被列入一般觀察名單或優先觀察名單,雖最終沒有任何實質的制裁措施,但也讓當時政府與企業背負龐大的壓力。讓301條款」一直有「最後的武器」的稱號,用來「震懾」其他國家。

不過在世界貿易組織1995年成立之後301條款WTO爭端解決機制之間存在衝突,關鍵在301條款是由美國單方面發起調查及判定貿易的公平與合理性,本質是美國利益至上。WTO的爭端解決機制建立在公平合理的基礎上,有爭議國家透WTO第三方公正的平台來協商調解,能在符合全球貿易發展的理念下,協調雙方都願意接受的解決途徑。既然WTO的存在,若美國還要強制發301條款,恐怕不僅需要有十分強烈的證據佐證。且單方面制裁,勢必也會引發對手WTO法庭上的挑戰,甚至其他國家的仿效跟進,讓全球陷入貿易戰的風險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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