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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論】強化社會資本累積 創造正向發展循環

台經院  (2011/12/12)    《台經月刊第34卷第12期》

         台灣永續發展的根基乃建立於自由民主與經濟競爭力之上。提升競爭力的關鍵,在於創新、生產力與附加價值的強化;而提升要件並非全為技術進步,社會資本、知識資本及人力資本的累積也同樣重要。社會資本的累積,有助於強化人民素質,促進社會上的信任、互助、互惠、合作與協調,使社會秩序穩定。

社會資本是一個社會學上的概念,意指是能使社會穩定發展的有形、無形作為,以及組成社會結構的各關係人間彼此行為共識與互動關係。該概念在20世紀以前,大致上僅是一個模糊的概念,並沒有很清楚的定義。直到西元1916年,學者Hanifan首度提出社會資本可視為人們在社區與團體上的投資以及社會凝聚力。社會運動者Jacob(1961)定義人際關係網絡的價值。到了近期,學者Putnam(1993, 2000)指出,社會資本是網絡及社區合作與互助的關係。在現代的社會,厚實的社會資本可在國家危難時,使社會維持秩序,同時亦是維持民主社會重要的元素。經合組織OECD(2001)從社會經濟發展的角度,定義社會資本為共享的規範、價值觀和共識的社會與人際網絡,它有助於促進群體內部或群體之間的合作。政治理論學者福山Francis Fukuyama(2002),將社會資本的概念更為完整化,他指出社會資本是形成促進社會合作之共同價值觀與行為標準的共同認知,使個人可以凝聚成團體,共同保護認同的事物或利益,並組織起來支援集體的需求,社會資本是經濟發展與穩定自由民主的基礎。

社會資本可簡要分為民間社會資本與官方(或稱制度性)社會資本,二者互相影響,形成整體社會資本累積。前者主要內涵包括三個部分,(1)規範:約束人們在各種情況下如何行為的共同理解、非正式規則或慣例,包括公德、誠實、手法、工作倫理、容忍差異、幫助需要幫助的人等;(2)人際網絡:由一群相聯結的人所構成,這些人通常有某種共同的屬性或身分,例如:立基於家庭、工作、鄰里、興趣、身分等的關係網路;(3)信任:對他人是否言行一致、是否如所預期的那般行動,或是否可信賴的信心程度。這些民間社會資本可以構築人際互動的共識基礎,包括:信任、互惠、人際關係、合作與協調,這些特質使經濟活動的正面外溢效果增加。

後者包括:法律架構、民主與政策透明度、政府公信力與問責、維持社會秩序的能力、對財產權的保護、教育的提供、國民健康維持等。社會資本提供國民生產、消費、投資、儲蓄及創新的動機。社會資本充分的國家通常有較高的收入水準,反之亦然,這可從許多歐洲國家的發展經驗中獲得驗證。

2001年OECD研究發現,社會資本較為健全的國家,通常可以觀察到一些共同的現象,如:較為健康及更有活力的人民,較高的社會福利,較好的兒童、青少年養育及教育,較低的犯罪率,以及較佳的政府行政品質與公信力等;亦有證據顯示("Social network, trust and Innovation - how social relationship support trust and innovation climate", Moolenaar & Sleegers, 2010),社群或產業群聚,通常仰賴社會網絡,彼此信任的網絡關係有助於知識的共享及擴散,對於創新有強力的正面外溢效果。社會資本的提升有助於社會網絡更為活絡,而社會網絡也有助於協助人們找到資源及工作;社會資本中很重要一環是信任,信任有助於信用交易的廣泛使用;群體或組織中互助合作的態度,通常也有助於提高公司的生產力與獲利能力。

經濟發展與社會發展互相依存,且存在著很強的因果關係。以社會資本的概念來詮釋,可以簡單的將社會運作分為個人(及家庭)、社會、企業和政府間的互動關係,而這樣的關係形成一個系統循環的結構。

個人及家庭是組成社會運作最重要的基層元素,也是社會資本累積的出發點。個人及家庭的社會資本累積可以透過教育、文化、網絡關係、法律制度,以及公共財的提供等眾多面向來強化,正向的發展可使個人及家庭成員間互助團結,增加人與人間的信任、合作與互惠的關係,進而促進生產力提升。

社會可以視為眾多個人、家庭及社群的集合體,在擁有共同的生活環境下,為了共同的利益進行各種活動。社會所扮演的功能,在於群體意見及力量的彰顯,也在於聯結不同層面的關係人,提供對於個人及家庭廣泛的非官方協助。正面的社會資本累積強化社會功能,增進社會各層面的群體互相瞭解,促進人與人間、群體與群體間的互動,而使社會網絡健全且活絡,資訊及知識的傳承與累積更具成效;在信賴、互信、互助合作的基礎之下,增強個人、家庭與社會的依存,形塑價值觀及提升社會凝聚力與共識。

企業提供社會所需的經濟活動,亦可稱之為資方。簡單來說,企業經營需要知識、技術、資本以及人力,所扮演的功能就是透過創造力與生產力,轉化知識與資源成為具體的商品或服務以換取金錢利益,員工(勞方)則是提供勞務服務獲取酬勞。企業除了傳統所認知的資本累積外,亦是社會資本累積的一個平台,同時也是社經發展成果展現的一部分。社會上普遍共存的認知、守法、互信及互助合作的精神,有助於降低企業管理成本與交易成本,企業也可從社會面獲取高素質的人力資源,提升創新能力及生產力,使經營更具競爭力與獲利能力。在共生的關係下,企業社會責任承載,獲利回饋給員工,增加個人與家庭的收入,提高生活水準及教育水準,家庭關係得以緊密聯結。

政府在社會資本累積循環的系統中,扮演治理、促進、教育與公共資源分配的角色。在民主社會當中,政府是公器,並主動回應人民需求,提供個人與家庭、社會、企業一個公平、可信賴的制度和發展環境,使整體社會朝向正面發展;也就是說,政府事實上是處理社會公眾事務,需從公益及公義的角度投入資源,使社會與經濟有秩序的發展,故往往也需扮演平衡者的角色,截長補短輔助社會弱勢。所以,政府強化治理能力及社會問責,更能取得人民的信任,有助於社會資本累積。而強化的社會力量,亦會監督政府行政,使之不致偏離人民訴求,相輔相成。

台灣要在社會、經濟發展及民主深化更上層樓,必須從厚實社會資本累積做起,才能觸動正向回饋,朝向正向循環發展。換言之,經濟發展成果需回應全民福祉的提升,在追求經濟成長的過程中,絕不能忽略社會安定及公平正義的重要性。正向社會資本聚集,使社會成員彼此都能享受好處,並互相制約共同朝向正面發展,在這樣的狀況下,社會與經濟發展就不是所謂「零和」的資源分配問題,而是形成互相信任、依賴、共生的關係。為了創造共同的利益,形成一個正向的驅動能量,社會資本則會更進一步累積,進而福國利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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