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題探索】區域經貿整合之過去與現在
榮沛芳 (2006/12/08) 《台經月刊第29卷第12期》
自1995年WTO正式成立以來,第一次的多邊貿易談判—「杜哈回合」 (Doha Round) 談判於2001年正式起跑之後,繼2005年錯過一次談判期限,又於今年再次陷入膠著。回顧過去「烏拉圭回合」(Uruguay Round) 談判亦曾經面臨困境,但經過長達近十年的努力,最後終於順利總結該回合的談判。本次「杜哈回合」所面對的世界發展局面又與當初「烏拉圭回合」不同,情勢較當時更為詭譎與複雜;發展中國家和低度發展國家自主意識也愈來愈強,這使得貿易談判更充滿變數。現在出現諸多對於自由貿易協定 (Free Trade Agreement)抑或是區域自由貿易協定(Regional Trade Agreement)的討論,正反應對上述多邊貿易自由化前景的悲觀。然而,如果推動貿易自由化與公平化是開發中與已開發國家共同不變的目標,那麼對於多邊貿易自由化外的選項,亦即“The Second Best”或者套用Fred Bergsten所提出的“Plan B”的說法,也就值得吾人進一步了解。但無論是大規模的多邊,次規模的區域或小規模的雙邊自由化,都代表為「經貿整合」(economic integration)做為解決日趨密切經貿流動及其所衍生問題的一種嘗試。
戰後世界嘗試經貿整合的具體事例
現今經貿整合的概念並非針對目前快速的全球化腳步與密切的經貿交流所產生的新方案;同時,嚴格來說貿易全球化也並非自1990年代才出現。世界經貿、金融與人員的流動,早在二次世界大戰後即已逐漸開始。經貿整合的嘗試也在戰後歐洲於短短數年間,由概念形成、提議進而成為事實。早期的歐洲自由貿易區(European Free Trade Area, EFTA),歐洲煤鋼共同體(the European Coal and Steel Community)、歐洲原子能共同體(the European Atomic Energy Community),以及歐洲經濟共同體(the European Economic Community)是戰後世界嘗試經貿整合的最具體事例。然而,人類社會早在數百年前就有類似區域經貿整合的作為(注1)。
從經濟整合的概念切入
由於,以全球貿易自由化為目標的多邊架構—WTO(World Trade Organisation)及其前身GATT(the General Agreement on Tariffs and Trade)的基本原則中,最重要的一項為「非歧視」性(without discrimination or non-discrimi-nation,注2),所有會員體都必須確實遵守;因此,會員之間所簽訂的雙邊,或次多邊的優惠性貿易協定顯然都違背其原則。但有趣的是,事實上這樣的次級貿易自由化行動,在受到多邊的監督情況下,是「有條件」的為WTO所接受的。
根據世界銀行的調查,截至2000年,幾乎所有OECD會員國都與其他一個或多個會員簽署雙邊或區域貿易協定(注3)。可見早在「杜哈回合」於2001年起跑前,國際經貿環境已經在多邊的世貿組織架構下,同時存在各種規模與類型的經貿整合。因此,對於本回合貿易談判的停滯,各國重新回到雙邊或區域等架構尋求解決經貿問題的舉措,嘗試避開冗長而不可預期的多邊自由化架構,另闢蹊徑,也就並不特別讓人感到驚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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