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續學院|台經月刊|【亞洲政經瞭望】中國的農業政策與農業現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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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亞洲政經瞭望】中國的農業政策與農業現代化

孫林(作者為上海財經大學經濟學院副教授)  (2011/03/01)    《台經月刊第34卷第3期》

1949年以來,中國的農業發展和農業現代化建設取得了舉世矚目的成就,這些成就與政府的相關農業政策密不可分。農業政策本身雖然並不增加資源總量,但卻可以改變技術進步的方向、要素配置和收入分配的方式,進而影響經濟增長的效率和社會公平。農業政策是推動農業發展和農業現代化的核心因素之一。

 

中國農業政策的演變

中國農業政策的演變可1978年改革開放為界限,分為前後兩大時期。

(一)改革開放前

中國農業政策主要經歷了土地改革、農業合作化和人民公社三個階段。

1949~1952年,中國政府非常重視農業,採取了恢復農業生產和進行土地改革的政策,對農業及整個國民經濟的恢復和發展起了重要的作用。

1953年開始的第一個五年計畫,確立了優先發展重工業的工業化道路。為了通過非市場的方式取得工業化所必需的資金、糧食和農產品原材料195311月,中國中央政府實行糧食統購統銷政策,目的是通過對農產品的低價壟斷收購,來降低工業原料成本和工資成本,將農業和農村產品積累轉化為工業化發展資金。統購統銷政策是中國計畫經濟體制下重要的經濟政策之一,它使農業的積累源源不斷地被抽往城市和工業部門,造成了農民在分配中處於極其不利的地位,嚴重壓抑農民的生產積極性,對農業發展產生了極為不利的影響。

1955年起,中國政府推行集體化程度愈來愈高的農業合作化政策,除了農業的家庭農場制度之外,建立起「高級農業生產合作社」,把農民納入國家控制的集體經濟組織之中。個體農民的財產被合併為不可分割的集體財產,實行統一經營、共同勞動、統一分配1958年起又普遍推行「人民公社化」。然而實踐證明,這些政策違背了農民意願,脫離生產力水準很低的實際情況,結果導致農業生產秩序混亂,使中國遭受了極為嚴重的經濟挫折。

1960年以後,中國政府對農村經營制度和農業政策雖進行了多次調整,但未能改變其不利於農業發展的基本性質。1978年底,中國農業落後的局面基本沒有扭轉,農村仍2.5億人有溫飽問題。

20世紀年代中期,中國政府就提出了實現「農業現代化」的目標,但當時對農業現代化的認識定位在「集體化+機械化」的模式上20世紀年代,中國政府將農業現代化的基本內涵擴展為「四化」,即機械化、水利化、化學化和電氣化。當時以農業機械化和水利設施建設為重點,農業機械化的重要性曾被過分強調,宣稱1980年基本上實現農業機械化」。然而,以當時農業經濟的發展水準,這樣的目標完全不切實際,結果只能無疾而終。

(二)改革開放後

中國政府不斷調整和改進農業政策,逐漸形成一套較為完整的農業政策體系。這一時期中國農業政策的發展演變可分為四個階段:

1.第一階段1978~1984年)

農業政策的核心是構建農業基本經營制度,其主要內容是推行家庭承包經營制度,改革創新農村經濟組織,重構農村微觀經營主體。中國政府同時對各項具體政策進行了重大調整:大幅度提高農產品收購價格;增加化肥、柴油和農電的投入量;進口大批糧食,減少徵購量,使農民得以休養生息;一大批適用農業技術得以推廣;農業基本建設長期積蓄的潛在能量得以釋放。在這六年間,中國農業得到迅速發展,全國農業總產值年均增7.6%,種植業年均增5.8%,畜牧業年均增10.7%,糧食和棉花年均增長率分別達5%19%1)。

2.第二階段1985~1991年)

農業政策的核心是引入市場機制,對農產品流通體制進行改革。隨著家庭承包經營制度的確立,長期存在的農產品供給不足的局面發生了變化,農村改革發展重點由生產領域向流通領域延伸。農業政策的重心開始放在改革農產品流通體制、培育農產品市場、調整農村產業結構和促進農村非農產業發展等方面,意圖在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中逐步引入市場機制。

農業現代化農業政策演變家庭承包制市場化改革農村建設糧食安全農業科技投入小農經濟農民教育土地規模經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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