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續學院|台經月刊|【經濟變.辨.辯】從科專計畫績效指標的爭議談政策附加性的概念

 

台經月刊

 

【經濟變.辨.辯】從科專計畫績效指標的爭議談政策附加性的概念

林秀英  (2007/04/09)    《台經月刊第30卷第4期》

95年在立法院大砍科專預算的動作,要求「科技專案」修正「科專績效評估」準則,徹底執行,並據此績效評估作為未來分配科專經費之基礎。端看這些指標包括技術價值、有效稅率、直接與衍生投資、就業增加、稅收回饋等量化數據,同時要求以「有效稅率」指標,作為業者申請科專計畫資格審查與補助之標準依據。立委的本意是希望能建立公平正義原則,出發點是正確的,但是否所有的績效準則都適切,則有待商榷。不過面對不同觀點的績效準則,的確值得我們重新思考政府研發介(intervention)的立意與正當性為何?不同政策工具的主要用途為何?因為唯有瞭解其用途,才能就其是否發揮用途來評定其績效,否則以適A政策工具原有設計目的之績效指標,而要B政策工具達成,不免有張冠李戴之謬。

過去傳統政府研發政策的績效評估方法,如成本效益分析或投入產出效益分析,著重觀察「投入」與「產出」間關係,衡量方法通常是計量分析,此類研究雖有其貢獻,因無法完全描繪政府政策的效益,說服性仍嫌不足。隨著企業創新策略多元化,加上政府資助金額僅是企業研發資金的一部分而已,如何將政府資助企業研發的有效性獨立出來,挑戰度愈來愈(Knoll, 2002)。同時,為因應企業多元策略,政府政策工具往往是組合模式,要如何將企業創新績效歸屬於某特定政策工具的貢獻也非易事,故傳統成本效益分析存在許多衡量上的困(Larosse, 2004)

針對這些評估的困難,「政策附加性(policy additionality)或「行為附加性(behavioural additionality)的評估概念興起,其目的在衡量「政府干預」是否讓企業的研發行為「變得不同」OECD創新技術政策工作小組在近二年2004~2005年)推動一系列以「支持企業研發的政策工具」為主題的國家評估研究計畫,並舉辦多次國際研討會,共同發展此一新政策評估的理論與衡量方法。

在創新系統不斷變化的今日,政府創新政策之型態與重點亦隨之調整,如何以新的理論觀點與評估構面,評估政府支持企業研發政策的績效,將有助於立法院與一般大眾以更多元與適切的新思維,理性與客觀地看待「創新政策」的評估。基此,本文旨在探討創新政策工具類型、目的與效益評估衡量方法,並應用「政策附加性」新評估方法,進行台灣業界科專計畫的政策附加性效果的評估分析,以期引導出不同觀點來觀察過去政策績效評估忽略的效益,並對科專計畫之工具設計提出建議參考。
 

政府介入研發的原理

在評估創新政策的績效時,首先要思考為何要有這些政策?這些政策的立意與正當性為何?新古典學派的「市場失靈」(market failure)與結構演化學(structuralist-evolutionary)的「系統失靈」(system failures),為政府介入研發活動提供正當性的學理基礎。

政策附加性創新政策研發補助行為附加性政府介入產出附加性行為改變創新系統資源基礎價值創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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