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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論】幸福經濟有感

台經院  (2012/11/09)    《台經月刊第35卷第11期》

   幸福,是對生活感受滿意程度的評價,經濟是對資源進行最有效率的分配。當國家宣稱經濟成長,為何多數的國民仍感到痛苦?因為資源的有效率配置,並不代表公平配置,而使資源集中到少數人的手中。當這些人不願意將資源回饋給社會時,政府無力進行所得重分配,社會福利制度無法澈底執行,人民對生活滿意度就會下降。特別當景氣蕭條時,物價膨脹,高度失業,人民無法維持基本的生活,無法看到未來的前景,就會感覺到痛苦,不幸福。


GDP與幸福指數

過去,大多數的國家都以國內生產毛額,GDP,作為國家整體發展程度的依據。但GDP僅包含國家的經濟狀況,既無法顯示個人的所得情形,亦無法代表的人民的「綜合感受」,而且只要少數人的財富巨幅成長GDP同樣會大幅上升;只GDP來衡量國家整體的發展與人民的生活水準,通常過於偏頗。

OECD20115月,提出衡量個人幸福的「美好生活指數」,11個面向衡量主觀的幸福感受與客觀的幸福環境。因為國情不同OECD並未對會員國的幸福度進行排序,國際媒體仍以等權重計算總指標並進行排序2012年度,幸福前五名的國家為澳洲、挪威、美國、瑞典,以及丹麥。


提高幸福的要素

依生活滿意度進行排序,丹麥、挪威、澳洲、荷蘭,以及瑞典,則是國民認為生活最幸福的五國,其中北歐五國有三國名列前五席。所以什麼是幸福經濟,可以藉由分析北歐國家的經濟制度與政治體制來思考:

富裕國家:OEDC的資料可知2011年丹麥、挪威與瑞典GDP分別約227306403百萬美元。

社會福利制度:北歐的社會福利政策涵蓋人生各時期的各式需求,而且這些社會福利僅是公民的基本權利。

重視平等:政府致力以社會福利政策來消除各種歧視,達成國內族群、性別、階級、地域、家庭狀況等等的平等。

保護自然與人文遺產:運用教育體系將自然與人文環境保護的觀念,深植人心。

協商的民主制度:因北歐人民以協商代替爭奪的傳統個性,形成協商的民主體制,使不同階級的人士得以合作,造就政治的穩定。

生活滿意度是人民依據生活環境,主觀認定的滿意程度。本文以為最適合做為幸福指標的代表,以生活滿意度為基準,可一窺幸福經濟的組成因子,包括:家庭所得、家庭及社會連繫、工作與收入、健康狀況、居住安全及治安、休閒娛樂與政治參與等。


調和幸福與經濟

對於幸福,人民最為在意的部分為就業情況與健康狀況,幸福經濟的首要任務,就是減輕人民生活的壓力;政府必須達成資源配置效率,妥當的實施所得重分配。故當前政府施政應側重民生問題,在重視民生與適當的所得重分配下,若能有效提高國家的經濟成長率,人民自然會感受到經濟環境的改善,政府便不至於遭致「無感經濟」的非議。

接著,政府要思考如何運用政策,消除所有的階級與不平等,讓生活不會受到階級帶來的隔閡與阻礙。當生存權有保障,平等實際落實後,遭遇重大困境時,政府、企業與人民自然能主動協商,讓政治穩定、社會祥和,使國家幸福。最後,政府要透過教育與宣傳的方式,將自然環境與人文資產的價值及保護觀念,深植人民心中,並讓人民以擁有這樣的產物為榮,使國民與外國人互動時產生幸福感。


幸福、經濟、有感

當前政府急於「救經濟」而忽略民生問題,使資源投入高度集中於發展部分產業。也因過於重視指標,忽略了現實上的通貨膨脹,以及國民實質購買力的下降。而全球產業發生結構性轉變,本國就業市場萎縮,青年失業與被剝削的現象大幅增加,政府又無法成功的移轉所得,執行與落實社會福利救濟,形成了現階段的現象。

或許,2012年甫得諾貝爾經濟學獎ShapleyRoth所研究的「合作賽局」,可以為幸福經濟找到方向。中央與地方政府可以出面協助勞動者自行組成工會組織,再由政府、各工會的總代表與資方總代表進行協商,取得依照貢獻程度進行所得分配的協議,亦Shapley值,使所得獲得合理的分配。政府依據協議的框架制定強制性的法令,建立相互協商的良好環境,如此改善家計部門的所得,政府亦可獲取穩定部分稅收。

同時,政府可與國際性慈善組織合辦表彰企業慈善,以及透過租稅優惠的方式,鼓勵企業或企業主將所得捐贈給適當的非營利、非政府組織,NGO。政府再將部分社會福利救濟的事務,暫時移轉給不NGO。如此除間接達成所得重分配的目的,亦使企業或企業主獲得良好的國際形象,達成雙贏。

中程規劃部分,政府召集租稅專家與公民代表,進行租稅公平改革的討論,找出課徵高收入企業與企業主所得的方式,增進稅賦公平,落實廉潔政府,讓整個行政流程完全透明化,取得企業家與人民的信任,讓國民願意納稅。

長程規劃上,在稅收來源穩定,取得所得重分配的能力後,政府要重視民生議題,了解人民生活可能會遇到的阻礙。由食、衣、住、行、育、樂、出生、死亡等八大環節去思考,以此為基礎設計出良好的社會福利制度。如懷孕或生產婦女,除了待產與育嬰假外,還能提供良好家庭照護的社會福利制度,相信國民為了追尋這樣的幸福感受與生活,稅收也將不會再是重大的問題。

目前「增加外勞」的政策,確實可以刺激投資部門,但是多少會排擠本國就業率,這樣的政策充其量增加企業與企業主的所得,再度擴GDP指標,但是對於人民的個人所得與生活水準改善仍有待商榷。政府的績效指標,是用來了解人民所重視的項目,以及需要補強的地方,不是政績的表現。政績是人民評定,與績效指標無關,人民安居樂業,政府績效自然高。因此,政策必須圍繞人民生活滿意來實施,才能達成「幸福經 有感」。

幸福經濟所得重分配生活滿意度社會福利經濟成長就業市場租稅公平協商民主工會組織企業社會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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