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經月刊

 

【專題探索】地方政府推動產業淨零轉型之方向初探

(2024/03/15)    

林佳慧  (2024/03/15)    《台經月刊第47卷第3期》目錄

 

2050淨零涉及多面向的轉型,雖由中央擬定策略,但各項工作與地方政府高度關聯。本文以屏東、桃園、嘉義為例,按農業、工業及服務業分類,觀察不同類別的轉型重點,除考慮固碳效益轉換為報酬、協助高碳產業轉為低碳,及將低碳生活觀念深植民眾,亦建議政府建立首長主持的事權整合單位;盤點發展條件制定政策,循證檢討修正;估算投入成效,選定優先執行方案;公私協作,處理爭議協調,以調和不同立場、利益間的差距,共商出可執行操作的辦法。

 

隨著淨零成為顯學,國內產業面臨來自國際的減排壓力,近期最大影響即是美國、歐盟等同步推動碳關稅機制,歐盟將於2026年正式實施「碳邊境調整機制」(Carbon Border Adjustment Mechanism, CBAM),未來出口到歐盟的特定產品,必須跟歐盟廠商承擔相同的減碳成本;202310月美國二讀通過《清潔競爭法》(Clean Competition Act, CCA),擬以美國產品之平均碳含量為基準,對超過平均基準之進口產品及國內製造產品徵收二氧化碳排放費用,預計最快在2024年生效等。

加上我國2023215日公告施行之《氣候變遷因應法》(注1),於第5條及第42條中明定地方政府責任,包括:應鼓勵創新研發、強化財務機制、充沛經濟活力、開放良性競爭、推動低碳綠色成長、創造就業機會、提升國家競爭力,以及配合中央有關機關進行推動工作等。協助在地產業、就業及經濟等順利因應淨零趨勢轉型。是以,加速協助我國產業順利因應國際趨勢及國內管制,成為各縣市政府首要之務。

然各縣市本身資源稟賦、發展歷程與面臨課題等不盡相同,如何邁出第一步,成為各縣市政府關心重點,本文擬盤點我國各縣市產業特性,依農業、工業及服務業分類,觀摩不同產業特性之縣市,推動產業淨零優先採取步驟或處理方向,俾予其他同類型縣市政府參考。

地方政府產業淨零轉型碳關稅機制氣候變遷因應法再生能源區域發展政策低碳經濟能源管理減碳措施公私協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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