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洲政經瞭望】中國區域合作與競爭問題之探討
莊朝榮 (2011/08/05) 《台經月刊第34卷第8期》
地方政府是區域發展的核心
根據中國發展基金會發布的「中國發展報告2010」中指出,城市化方向要朝以城市群為主體形態的道路發展,環渤海地區(包括京津冀、遼中南和膠東半島)、長三角地區和珠三角地區則是中國優先開發的三個特大城市群。從經濟發展的角度來看,城市群帶動區域經濟發展的功能明顯增強。近年來,在新展開的區域政策強力推動下,除了長三角、珠三角、京津冀等傳統發達地區產業結構不斷優化,經濟成長明顯提升,帶動周邊經濟發展外,武漢城市圈、中原城市群、長株潭城市群、皖江城市帶、廣西北部灣地區、成渝地區、關中—天水等中西部一批新的區域發展也在快速形成中。
透過區域互動和一體化建設,充分利用各種資源和要素有效發揮區域比較優勢,提升綜合實力和國際競爭力,是當前中國深化區域發展的努力方向。不過,地方政府在區域合作與競爭中扮演舉足輕重的角色。尤其是地方政府之間的競爭,對促進區域協調發展發揮重大的推動作用。自從改革開放以來,隨著中央向地方逐步釋放出權力,地方政府開始具有獨立的地位與利益,促進經濟發展的誘因提高,地方政府在這一發展過程中展開激烈競爭,同時也逐步加強區域合作,擴大合作範圍、內容及規模,陸續成立眾多區域經濟合作組織,為地方經濟發展做出重大的貢獻。
「縣」是地方政府競爭的要角
中國的地區從上而下分七個階層,最高階層是國家,接著下來是省、市、縣、鎮、村,最後是戶。這七個階層從上而下係以承包合約串連起來的。地區競爭是在具有同樣承包責任的地區出現,即在同一階層的不同地區之間相互競爭。今天的中國,主要的經濟權力落在縣的手上,因為決定使用土地的權力落在縣的手上。競爭的激烈程度決定著土地使用效率的高低。經濟權力愈大,地區競爭愈激烈。因為縣的經濟權力最大,這一階層的競爭最為激烈。
為什麼縣與縣之間的競爭會那麼激烈呢?在中國經濟制度的合約結構中,究竟是哪些因素促成地區之間激烈競爭的局面,從而出現了近於奇蹟的經濟增長?中國第一階段的經濟改革大約是從1980~1992年。這階段的發展,主要是從深圳拍賣土地為首開先例。拍賣是出售長期的土地使用合約,是唯一能獲取足夠資金來發展該市的辦法。在這階段,經濟發展集中在中國南部的珠江三角洲。香港的商人或投資者率先引進資金、科技與管理知識。
從1993~2000年是中國改革的第二階段。這個階段長三角出現了爆炸性的發展,僅八、九年幾乎所有重要的經濟數據,都超越了珠三角,其效應延伸到內陸的中、西部。這其中的主要原因,是1994年形成的縣制度在長三角運作得比較好的緣故。因為南部缺少了土地使用的調整彈性,減少了縣與縣之間的競爭效能。世界級的工業園區在長三角一帶冒起,美觀的園藝與現代化的設施,都是例行地由縣的幹部策劃的。縣的競爭確實帶來了許多效益,不但促進產業群聚的發展,提高產業競爭力,而且在進入21世紀之後,地價的上升讓地方政府有錢補償解散國有企業職工,使私有化的進展更加順利,縣的競爭也使貪汙減少了許多。
區域一體化、地方政府競爭、縣級經濟權力、土地使用效率、地方保護主義、市場分割、利益補償機制、產業轉移困境、合作協調機制、法治環境建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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