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洲政經瞭望】從公私部門夥伴關係的發展看APEC與ABAC的連結
鍾錦墀、許峻賓 (2013/11/07) 《台經月刊第36卷第11期》
APEC公私夥伴關係的推動
所謂的公、私夥伴關係(Public-Private Partnership, PPP)指的是:政府、營利公司,與非營利組織協力關係(cooperative relationships)的形成,以完成政策功能(附注)。換句話說,PPP模式通常是指公共部門與私人部門為提供公共服務(主要是公用性基礎設施建設)而透過正式的協定建立起來的一種長期合作夥伴關係,其中公共部門與私人部門互相取長補短,共擔風險、共用收益。一般而言,公私部門夥伴關係的優點包括:資源的整合性、效能、效率與合法性。
1.資源整合性:夥伴關係允許資源的匯集,而且可以充分利用不同型態的資源,如組織缺乏的資訊、專業、立法權、土地、財物。
2.透過協調避免資源浪費:可以針對不同性質的政策問題,透過協調,避免參與者資源重複浪費達成最小成本最大的產出。
3.各方公平、合法參與:各種私部門均有機會直接參與,避免民代關說的情形發生,更具合法性。
基於以上所述,在面對全球經濟環境不斷面臨挑戰與衝擊之時,為了能夠確實整合企業界的聲音與觀點,APEC不僅努力創造與APEC企業諮詢委員會(APEC Business Advisory Committee, ABAC)對話的機會,例如:ABAC與領袖對話、ABAC與APEC資深官員對話,也積極運作在各種議題與平台上,建立公私部門對話機制,俾利APEC在研擬各項計畫與行動方案時,能即時得到私部門的建議與回饋。
在APEC發展過程與議題討論中,對於公私部門合作概念的討論不斷增加。其中,由於APEC的本質在於推動亞太區域內的經濟自由化,因此針對「貿易暨投資自由化及區域經濟整合」項下涉及公私部門合作之議題領域,早有相關的討論。在APEC貿易暨投資委員會(Committee on Trade and Investment, CTI)中,討論公私部門合作的相關內容,簡要整理如下(附表)。
附表 ABAC公私部門合作內容
其實,APEC不僅針對上述議題與私部門展開對話與合作,APEC也在CTI的架構下設有汽車對話小組、化學對話小組與農業生物科技對話等平台。除此之外,因為跨議題的領域日益繁多,APEC也因此成立多個新政策夥伴(policy partnerships)機制,例如:婦女與經濟政策夥伴(Policy Partnership on Women and the Economy, PPWE)、科技與創新對話夥伴(Policy Partnership on Science, Technology and Innovation, PPSTI)、糧食安全政策夥伴(Policy Partnership on Food Security, PPFS),以及2013年領袖會議通過成立的環境商品與服務政策夥伴(Policy Partnership on Environmental Goods and Services, PPEGS)。
APEC、ABAC、公私部門合作、PPP、貿易自由化、供應鏈連結、投資環境、監管一致性、能源安全、金融市場整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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