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題探索】新加坡自貿區發展簡介與對台灣之啟發
周蓉慧 (2012/04/10) 《台經月刊第35卷第4期》
背景概述
新加坡位於馬來半島南端,為東南亞島國之一,北鄰馬來西亞柔佛州,南隔新加坡海峽與印度尼西亞群島相望,東臨南中國海,西南瀕馬六甲海峽,國土面積不大,被稱為城市國家。由於新加坡地理形勢和戰略位置都十分重要,其扼守太平洋和印度洋之間航運要道的出入口,是亞洲、歐洲、大洋洲之間的重要國際航空中心,有東方直布羅陀之稱,也有遠東十字街頭的美譽,極佳的地理位置,使其發展為區域的商業樞紐。
在英國殖民時期,新加坡就以自由轉口貿易為主要經濟活動,為一自由港。然而受限於資源有限,新加坡製造業的發展條件並不佳,但該國並不因此而放棄製造業的發展,1965年脫離馬來西亞獨立之後,除致力發展工業以彌補本身缺乏的工業外,同時亦積極改善轉口貿易之各項設施,期能擴大轉口貿易量。
1969年9月新加坡為協助裕廊工業區發展,以吸引外資進駐,首先在該工業區附近之裕廊碼頭(Jurong Port)內劃設第一個自由貿易區(Free Trade Zone, FTZ),區內貨主可免繳相關租稅及規費,將貨物在該區內儲存、重新包裝及再出口,提供倉儲和轉口貿易的方便性,使裕廊工業區成為工業生產基地暨轉口貿易的活動場所,間接加速了裕廊工業區的蓬勃發展。而隨著國際分工的深化,全球自由貿易區從單純轉口貿易,像加工製造業發展,同時兼營金融業和服務業;因此新加坡的自由貿易區也順應世界潮流,允許外商在區內直接投資經營工商業,對多數進出口商品提供免徵關稅的優惠,在金融服務、人員、資金、物資的進出方面提供相當的自由範圍,使新加坡成為世界數一數二的整合型貨櫃港口(Integrated container port)。
由於實行開放的進口政策、持續不斷的改進港口及機場的設施,極度注重人才的教育,與高效率的服務,使新加坡國家競爭力及政府效率一直名列世界前茅,也一直是跨國企業喜愛挑選作為中轉的地區。
新加坡之自由貿易港區
新加坡於1969年通過自由貿易區法案(Free Trade Zone ACT),作為實施自由貿易區的法源。其自由貿易區的制度,採境內關外的作法,授權交通部長視地區發展之需求,在政府公報中宣布可成為自由貿易區的地區,並可依法指定政府某單位或公司作為自由貿易區的主管或經營機關,且在政府公報中任命自由貿易區的諮詢管理委員,由諮詢管理委員成立諮詢管理委員會,作為經營機關的諮詢機構。
目前新加坡共有七個自由貿易區,除位於樟宜機場的自由貿易區屬於空運貨物外,其餘六個自由貿易區均屬於海運貨物,其主管單位計有新加坡港務公司(PSA Corporation Limited)、新加坡民航局(Civil Aviation Authority Of Singapore, CAAS)及裕廊鎮管理公司(Jurong Town Corporation),除樟宜機場之自由貿易區由新加坡民航局掌管,裕廊港口之自由貿易區由裕廊鎮管理公司管理外,其餘港口之自由貿易區均由新加坡港務公司管理經營。在新加坡港務公司管理之下的五個自由貿易港區,相互間為無縫式設備整合,國際航行包括美國、歐洲、日本、中港台、南亞和東南亞地區(表1)。
自由貿易區、轉口貿易、裕廊工業區、港口發展、國際物流、外資投資、產業升級、經濟自由化、整合型港口、區域樞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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