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變.辨.辯】GDP平減指數走勢的下的隱憂——台韓實質GDP比較與反思
柴蕙質、葛復光 (2016/07/20) 《台經月刊第39卷第7期》
GDP成長率指標之盲點
比較兩國之經濟情況時,多以國內生產毛額(Gross Domestic Product, GDP)作為衡量指標,經常見到的即為各國的實質GDP成長率,例如透過台韓的實質GDP成長率比較(圖1),似乎會得到台灣的經濟情況和韓國相近,甚至2004年後還大多優於韓國之結論。不過若將兩國實質GDP換算成相同貨幣單位,直接比較實質GDP水準值時,便可能得到很不一樣的結論。其原因在於比較實質GDP成長率時,重點在於本身的變動百分比,各國物價的差異及匯率的影響皆被忽略。因此,造成我國GDP成長率雖未亞於韓國,但民眾普遍卻感受到購買力較低的現象,而這和我國物價及匯率走勢有很大關係,以下將詳述之。
圖1 我國與韓國實質GDP成長率比較
台韓實質GDP比較
以美元為共同貨幣單位計算實質GDP(圖2),不同的是圖2(左)為以2000年為基期,圖2(右)則以2005年為基期,有趣的是以2000年為基期時,台灣實質GDP高於韓國,但以2005年為基期時卻不然,甚至1999年後台灣實質GDP皆低於韓國,從GDP比較時之換算過程便可找出其原因。
圖2 台韓實質人均GDP
比較各國GDP時之換算方式可分為兩步驟:第一,先以各國的GDP平減指數(GDP deflator)將名目GDP換算成實質GDP;第二,再以基期的匯率換算成美元表示之實質GDP。因此,主要影響變數有二:GDP平減指數及匯率。
從第一步驟來看,實質GDP之計算公式如下:實質GDP=名目GDP/GDP平減指數。
GDP平減指數之基期由2000年改為2005年(圖3),將使我國的GDP平減指數序列向上平移,實質GDP便會下修,反之,韓國計算出的實質GDP反而上修。簡單地說,實質GDP即是選定某一年作為基期後,以該期物價衡量產出,由於我國GDP平減指數自1998年後逐年下降,因此,以愈晚期的物價作為基期,衡量出的GDP將愈低,反之韓國的GDP平減指數,則呈現上升的趨勢,因此,以愈晚期的物價作為基期,衡量出的GDP將愈高。基期選擇雖未有一定的標準,計算GDP成長率時也不會受到基期之影響,但以愈晚期的物價作為基期,衡量出的GDP愈貼近於現況,也較符合民眾當下的觀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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