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續學院|台經月刊|【專題探索】農業學法科專領頭羊,再創台灣農業研發技術新奇蹟

 

台經月刊

 

【專題探索】農業學法科專領頭羊,再創台灣農業研發技術新奇蹟

鄭貞怡  (2017/07/20)    《台經月刊第40卷第7期》

農業學界與法人科專

   依據「2002年行政院產業科技策(SRB)會議」,建議農委會研擬農業科技研究發展專案計畫,以整合上、中、下游研發體系,達成有效運用農業科技研發人力及財力資源之目的。據此,農委會2005年公告「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業科技專案計畫實施要點」2006年推動農業法人科專計畫。後續則2009年公告「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推動學術機構參與農業科技專案計畫實施要點」,而2010年起開始實行第一期農業學界科專計畫。

   農業學界與法人科專(以下簡稱農業學法科專)係運用學術(公私立大學)與研究機構(具有農業科技研究發展及產業化推動能力之財團法人、行政法人或政府研究機關〈構〉)累積之農業研發能量及既有設施,以產業化、商品化為目標,開發產業所需前瞻性、創新性、關鍵性技術、進行政策所需之研究,及建構農業相關技術研發環境,以解決研發關鍵問題或政策問題,並提升產業界研發能量及競爭力。

   農業學法科專係屬跨領域、整合型、延續性之較大型科技計畫,計畫全程以三年以下為原則,並分為研究開發類計畫與環境建構類計畫,前者係以科學方法或技術規劃開發農業產業發展所需之產品、技術、勞務、服務流程或創作之研究發展活動;後者亦可細分為:(1)建置或維持檢測與認驗證設施、實驗室及試量產工場(廠)(2)蒐集、研析、評估及推廣產業創新研究發展相關科技、經濟、法律、市場資訊(3)其他與建構產業創新及研究發展環境相關之事項。


農業學法科專策略推動

   為提升農業科技施政效益,並使經費資源達到有效運用,自2009年起,每三年針對學界與法人單位參與農委會科技計畫情形進行分析,就近年農業科技資源投入較高且計畫項目眾多之領域項目,依科技計畫經費比例與配合產業實際需求,擇定優先推動領域20092012年擇定農糧、漁業、牧業、防疫檢疫四大優先推動領域2015年則考量農委會已有大部分經費支持防疫檢疫領域,為避免資源重置,故僅擇定農糧、漁業、牧業三大優先推動領域,辦理農業學法科專策略規劃會議。

   農業學法科專策略規劃會議係邀集學界、法人、業界及局處署專家,於會議中透過相互交流、集思廣義及聚焦收斂之方式,針對上述優先推動領域,以產業面臨急迫議題或未來農業技術發展趨勢,凝聚各產業優先推動主題之建議,進行由上而下的整合規劃,廣納各方專家先進具體意見,再藉由討論及彙整與會人員之意見,提出農業學法科專計畫優先進行之議題,希冀會議討論凝聚專家代表共識,選出後續三年符合產業或政策發展需求之農業科專計畫發展重點,規劃長期、穩定、深入解決產業關鍵議題之產業技術,以利提升農業科專研發效益(圖1)。

 

1  農業學法科專策略規劃會議作業流程

 

農業學法科專策略規劃推動情形

   基於農業有跨領域與整合性之產業瓶頸需待解決,且為達農委會經費資源有效運用,自2009年起,每三年辦理一次農業學法科專策略規劃會議,選出後續三年符合產業或政策發展需求之農業科專計畫發展重點。觀察各次農業學法科專策略規劃會議選出之發展重點領域占比(234),其2009年農業學法科專策略規劃會議共選87件發展重點,其中,件數最高係屬漁業領域,28件,其次是防疫檢疫領域,25件,其三是農糧領域,20件,最後則是牧業領域,14件。然而2012年選出之發展重點17件,領域占比排序2009年結果不同,最高係屬七件的農糧領域,其後依序是四件的防疫檢疫領域、三件的漁業領域、三件的牧業領域2015年選出之發展重點則43件,件數最高仍16件的牧業領域,其次15件的農糧領域,最後則12件的漁業領域。

農業科技學法科專技術移轉產學合作農業創新研發成果智慧農業農業法人科專農業政策技術商品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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