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題探索】農業學法科專領頭羊,再創台灣農業研發技術新奇蹟
鄭貞怡 (2017/07/20) 《台經月刊第40卷第7期》
農業學界與法人科專
依據「2002年行政院產業科技策略(SRB)會議」,建議農委會研擬農業科技研究發展專案計畫,以整合上、中、下游研發體系,達成有效運用農業科技研發人力及財力資源之目的。據此,農委會於2005年公告「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業科技專案計畫實施要點」,2006年推動農業法人科專計畫。後續則於2009年公告「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推動學術機構參與農業科技專案計畫實施要點」,而於2010年起開始實行第一期農業學界科專計畫。
農業學界與法人科專(以下簡稱農業學法科專)係運用學術(公私立大學)與研究機構(具有農業科技研究發展及產業化推動能力之財團法人、行政法人或政府研究機關〈構〉)累積之農業研發能量及既有設施,以產業化、商品化為目標,開發產業所需前瞻性、創新性、關鍵性技術、進行政策所需之研究,及建構農業相關技術研發環境,以解決研發關鍵問題或政策問題,並提升產業界研發能量及競爭力。
農業學法科專係屬跨領域、整合型、延續性之較大型科技計畫,計畫全程以三年以下為原則,並分為研究開發類計畫與環境建構類計畫,前者係以科學方法或技術規劃開發農業產業發展所需之產品、技術、勞務、服務流程或創作之研究發展活動;後者亦可細分為:(1)建置或維持檢測與認驗證設施、實驗室及試量產工場(廠);(2)蒐集、研析、評估及推廣產業創新研究發展相關科技、經濟、法律、市場資訊;(3)其他與建構產業創新及研究發展環境相關之事項。
農業學法科專策略推動
為提升農業科技施政效益,並使經費資源達到有效運用,自2009年起,每三年針對學界與法人單位參與農委會科技計畫情形進行分析,就近年農業科技資源投入較高且計畫項目眾多之領域項目,依科技計畫經費比例與配合產業實際需求,擇定優先推動領域。2009年與2012年擇定農糧、漁業、牧業、防疫檢疫四大優先推動領域,2015年則考量農委會已有大部分經費支持防疫檢疫領域,為避免資源重置,故僅擇定農糧、漁業、牧業三大優先推動領域,辦理農業學法科專策略規劃會議。
農業學法科專策略規劃會議係邀集學界、法人、業界及局處署專家,於會議中透過相互交流、集思廣義及聚焦收斂之方式,針對上述優先推動領域,以產業面臨急迫議題或未來農業技術發展趨勢,凝聚各產業優先推動主題之建議,進行由上而下的整合規劃,廣納各方專家先進具體意見,再藉由討論及彙整與會人員之意見,提出農業學法科專計畫優先進行之議題,希冀會議討論凝聚專家代表共識,選出後續三年符合產業或政策發展需求之農業科專計畫發展重點,規劃長期、穩定、深入解決產業關鍵議題之產業技術,以利提升農業科專研發效益(圖1)。
圖1 農業學法科專策略規劃會議作業流程
農業學法科專策略規劃推動情形
基於農業有跨領域與整合性之產業瓶頸需待解決,且為達農委會經費資源有效運用,自2009年起,每三年辦理一次農業學法科專策略規劃會議,選出後續三年符合產業或政策發展需求之農業科專計畫發展重點。觀察各次農業學法科專策略規劃會議選出之發展重點領域占比(圖2、圖3、圖4),其中2009年農業學法科專策略規劃會議共選出87件發展重點,其中,件數最高係屬漁業領域,共28件,其次是防疫檢疫領域,共25件,其三是農糧領域,共20件,最後則是牧業領域,共14件。然而,2012年選出之發展重點共17件,領域占比排序與2009年結果不同,最高係屬七件的農糧領域,其後依序是四件的防疫檢疫領域、三件的漁業領域、三件的牧業領域。2015年選出之發展重點則有43件,件數最高仍係16件的牧業領域,其次是15件的農糧領域,最後則是12件的漁業領域。
農業科技、學法科專、技術移轉、產學合作、農業創新、研發成果、智慧農業、農業法人科專、農業政策、技術商品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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