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建生專欄】貨幣數量學說的重述(上)
施建生 (2008/05/05) 《台經月刊第31卷第5期》
就費利曼(Milton Freidman)的全部學術上之造詣論,芝加哥大學的教學與研究的影響自然非常重大,但同時也不能忽視他與國民經濟研究院(National Burean for Economic Research)之關係的密切所發生的作用。先是他於1937~ 1942年間應該院顧志耐(Simon Kuznets)之邀參加並完成他們對於專業人士之所得的研究。這就使費氏懂得如何處理原始資料從事經濟研究,而終於使他領悟到經濟學是一種實證科學(empirical science)的真諦,「沒有一種事實沒有理論,沒有一種政策沒有理論,沒有一種理論沒有事實。」他由而與顧氏共同寫成的「獨立專業工作的所得」(Income from Independent Professional Praitice)一書也被接受成為他在哥倫比亞大學的博士論文。接著他又於1948年由於國民經濟研究院之創辦人兼院長密契爾(Wesley Mitchell)逝世,其所遺之研究部主任一職即由其弟子柏恩斯(Arthur Burns)接替,柏氏就邀費利曼去該院主持密氏畢生所從事之關於貨幣在經濟景氣循環所發揮的作用這一部分的研究。費氏接受了這一聘約,就正如他自己所說:「對我以後三十年之學術活動發生了巨大的影響。」(Milton & Rose, two Lucky People, p.228)因為這正符合他要對貨幣問題多加研究的興趣,同時也因此使他要於1953年在芝加哥大學設立一個「貨幣與銀行研究工作室」(Workshop in Money and Banking),每年接受十位左右的研究生從事貨幣(廣義的)問題研究。到了1956年已有初步的成績,乃將其研究成果以「貨幣數量學說之研究」(Studies in the Quantity Theory of Money)為名而刊出。他自己也為該書寫了一篇以「貨幣數量學說的重述」(The Quantity Theory of Money - A Reatate-ment)為名的論文作為該書的導論。這一論文就成為他在貨幣理論上的第一篇作品,而他與國民經濟研究院的關係即一直維持到1981年。
本文之作是想要將該論文的要旨加以敘述,而要從事此一工作則首先自須解答二個問題:一為其所「重述」的貨幣數量學說原來是怎樣一種容貌,二為他何以要將之加以「重述」。對於這二個問題有了答案後,我們自可進而說明其所「重述」的內容。
一、古典的貨幣數量學說
貨幣數量學說是在18世紀就曾有亞當斯密(Adam Smith)之摯友休謨(David Hume)於1752年在一篇稱為「貨幣論」(Of Money)的論文中提出。到了20世紀乃有二種對之加以發揮的理論:一為費雪(Irving Fisher, 1867~1947)的交易性的數量學說(transactions version)(1911年),一為劍橋學派之現金餘額式的數量學說(Cambridge Cash- balances version),是該學派首領馬夏爾(Alfred Marshall)(1923年)與庇古(Arther C. Pigou)(1917年)所提出的。(Milton Friedman, "Money Quantity Theory", in The International Encyclopedia of the Social Sciences, X, Crowell Collier and Macrmillan, Inc, New York, 1968, p.433,此文嗣後簡稱為Quantity Theory)。現將二者的內容略加說明。
(一)費雪的交易性學說
這一學說又可以分為二種方程式來表達:一種是費雪原本所持的以交易來表達的方程式,另一種則以所得來表達的方程式。
1.以交易表達的方程式
在費雪看來,一個經濟社會的支付總量可以說就是對貨品所付的價格與所交易之貨品的數量的乘積。現在如以P代表所交易各物的平均價格,也就是物價水準,以T代表在某一時期社會中交易總量,那麼這時社會中所支付總量就等於PT。在另一方面,這種交易總量還可以支付的貨幣數量與每一單位貨幣所使用的次數的乘積來表示。現在如以M代表經濟社會中所使用的貨幣數量,以V代表每一單位貨幣在某一時期中所使用的次數,也就是貨幣的交易速度,那麼,這一社會在某一時期中所支付的貨幣總量就等於MV。將二者放在一起就產生了著名的費雪的交易方程式如下:
貨幣數量學說、費利曼、凱恩斯革命、貨幣理論、經濟學、通貨膨脹、流動性陷阱、物價水準、貨幣增長、經濟預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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