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題探索】國內低碳能源使用推廣與因應配套
陳雅琴 (2009/06/05) 《台經月刊第32卷第6期》
低碳家園的願景
98年全國能源會議在面臨國際社經情勢驟變,以及全球氣候變遷的威脅下,透過各界專家學者的理性溝通與專業討論,提出「低碳家園」的願景目標;未來,在邁向「低碳家園」的新境界下,政府與民間必須分別啟動低碳能源使用推廣的新布局,並且提出相對應的配套措施,包括在社會面發展「低碳社區」與「低碳城市」,塑造低碳能源使用的生活模式,在產業面推展綠色低碳能源產業的投資,在住商面使用綠建材與落實綠建築,在運輸面建立「低碳導向」的交通環境,在電力面建設節能減碳的能源管理平台,而政府部門則要以「低碳施政」提出因應配套措施,帶領民眾與企業共同營造全方位低碳家園的消費與生產型態。本文將以實務應用的角度,首先瞭解低碳能源的實質意涵,接著檢視低碳能源使用的不同應用方式,再進一步深入剖析政府、產業、與消費者如何透過低碳能源的使用與推廣,落實「低碳家園」的生活模式與產業發展,同時參考鄰近國家(日本環境省地球暖化對策課市場機制辦公室)的作法,探討政府如何在推廣應用的過程中,提供因應配套措施,以加速達成低碳家園的目標。
低碳能源的實質意涵與涵蓋範圍
所謂低碳能源(low carbon energy)指的是於利用過程中較低(更低)的溫室氣體(以二氧化碳為主)的能源型態或種類。根據國際間常用的公式來計算,二氧化碳排放等於人口乘上人均GDP、乘上每單位GDP能源消耗、再乘上每單位能耗碳排放量。因此,要達到低碳的境界,首先要抑制人口的成長,其次要降低每單位GDP的能源消耗量,再其次是針對單位能耗排放量,採用低碳或無碳能源以取代高碳能源。
依據上述公式的解析,除了限制人口成長的議題外,要降低能源消耗量或是單位能耗碳排放量的最根本途徑,就是推動低碳能源的使用。目前全國能源會議所界定的低碳能源項目,包括天然氣、再生能源、核能、氫能等;其中,再生能源包括太陽能、生質能、風力發電等。至於核能(改名為新核能科技),雖然在不考慮核廢及核電廠除役問題下,可視為低碳能源,但由於核能的爭議並未稍減,因此,在建構低碳能源發展藍圖中,只將核能列為發展低碳能源的過渡選項。
在定調低碳能源的實質意涵與涵蓋範圍下,要發展低碳能源技術並落實推廣低碳能源的使用,應當要遵循三大步驟原則:首先是從所有部門(包括民眾、企業、政府部門)的減碳策略做起;接著是提倡簡單生活與具有質感的生活形態;最後,則是將民眾社會的生活模式融入全球生態系統中,以永續維持低碳的自然與社會環境。依此步驟原則,國內現階段建構低碳能源發展藍圖的首要工作,即是積極推動國內各部門使用低碳能源,這些部門主要可分為運輸部門、住商部門、家計消費部門、產業部門、與電力部門。本文針對不同部門推廣低碳能源的「行動」、「技術」,以及「活動領域」三個方面分別加以分析,另外針對政府部門因應各部門間,對於低碳能源使用推廣規劃的配套措施,也作進一步討論,分別逐項說明如下。
低碳家園、低碳能源、再生能源、氫能、碳排放、綠建築、智慧運輸、節能減碳、社會宣導、能源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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