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題探索】APEC數位經濟發展趨勢
蔣孝昕 (2022/03/09) 《台經月刊第45卷第3期》
APEC數位經濟歷史沿革
數位經濟(Digital Economy)範疇涵蓋既有的核心資通訊技術、向外延伸至泛指所有提供新型態數位服務之平台經濟、共享經濟,以及廣泛之產業數位化。
近年來受惠於網路與數位基礎建設臻於完善,使得數位經濟與產業轉型蓬勃發展。亞太經濟合作會議(Asia-Pacific Economic Cooperation, APEC)對於數位經濟發展長久以來即十分關注,且致力推動相關工作,隨著電子商務的發展愈趨成熟,APEC於1998年部長會議時通過「電子商務行動藍圖」(APEC Blueprint for Action on Electronic Commerce),促進無紙化貿易、營造適宜中小企業推行數位化的環境與法規,隔年則成立「APEC電子商務指導小組」(Electronic Commerce Steering Group, ECSG),以推動網路與數位經濟相關議題工作。
一直以來美國積極參與其中,然而中國為了與美國抗衡,在2014年適逢中國擔任主辦經濟體時,提議建立「網路經濟特別指導小組」(Ad Hoc Steering Group on the Internet Economy, AHSGIE),特別強調「網路」一詞在數位經濟所扮演的角色,指導小組遂於2015年正式成立,著重在會員體之間的網路技術交流以及產業合作,以對抗美國不斷強調促進數位貿易架構與提倡自由化。接著於2016年提出APEC網路經濟指導原則(APEC Internet Economy Principles)草案,致力於縮小經濟體之間的數位落差,強化包容性以及永續成長。
APEC網路及數位經濟路徑圖與11項關鍵領域
2017年網路經濟特別指導小組完成「APEC網路及數位經濟路徑圖」(APEC Internet and Digital Economy Roadmap, AIDER),並於當年領袖會議通過,作為會員體之間發展網路與數位經濟的依據,內容點出11項關鍵領域:
(1)發展數位基礎設施;(2)提倡互通性;(3)達成寬頻普及;(4)發展數位經濟相關政府政策架構;(5)提倡網路及數位經濟監理方法之合作;(6)促進創新及促成技術與服務之應用;(7)提升使用資通訊技術之信賴與安全;(8)促進網路及數位經濟發展之資訊流通,並尊重國內法規;(9)改善數位經濟基礎衡量方法;(10)提升網路及數位經濟包容性;(11)促進電子商務便捷化和數位貿易合作。
數位經濟指導小組成立與美中角力
2017年作為網路經濟特別指導小組任期之最後一年,美國主張該小組已完成階段性工作,而在2018年巴布亞紐幾內亞擔任主辦經濟體時,於首都摩斯比港舉行之總結資深官員會議(Concluding Senior Officials Meeting, CSOM),同意將電子商務指導小組(ECSG)轉型及更名為數位經濟指導小組(Digital Economy Steering Group, DESG,注1),主要工作為執行「APEC網路及數位經濟路徑圖」的11項關鍵領域、促進數位創新、降低區域之間的數位落差、提升包容性與永續成長。而對於實踐的情形必須定期於資深官員會議(SOM)報告,既有與電子商務相關,涵蓋運用全面「電子解決方案」以節省在跨境貿易中程序,包含電子收據、電子產地認證、貿易無紙化、促進商業資訊單一窗口等之ECSG工作,則維持向原本所屬的貿易投資委員會(CTI)報告。而2019年進一步採認施行計畫(Work Plan for the Implementation of the AIDER),目標為在2025年之前落實11項優先領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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