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題探索】文化科技:文化與科技融合發展之模式
楊惠嵐 (2017/09/20) 《台經月刊第40卷第9期》
根據英國國家科技與藝術基金會(NESTA)於2013年出版之《創意經濟白皮書》(A Manifesto for the Creative Economy)所提出,相關科技技術的崛起與應用(如Big Data、物聯網、可穿戴式裝置、虛擬實境),將對藝文組織、藝術家提供不同以往的思考、創作發想、呈現形式的方向。
文化本身是內容,科技則是呈現內容的形式,因此所謂文化與科技的融合,是以文化內容為核心,透過科技技術將文化原有的創作、傳播、展演方式,以新的形式進行展現。而在此過程中,結合現代科技技術,創新文化的內容與形式,提升消費者參與文化活動的經驗,進而賦予文化內容新的商業模式,並增加其傳播力與吸引力。
整體來說,隨著文化與科技融合的發展對於創作內容與模式、傳播管道、展演形式等方向有所影響。如英國國家劇院的「NT Live」計畫,即是透過即時直播方式將表演節目即時呈現在觀眾面前,提供觀眾另一種觀看節目的渠道;倫敦科學博物館、加拿大文明博物館等則是提供線上虛擬展覽,並增加與觀眾的互動功能,如3D環景或虛擬實境等。而受益於此項發展,也增添消費者參與文化活動的空間與形式(圖1)。
圖1 文化與科技融合發展之模式
創作內容
近年隨著科技技術的進步,透過科技元素的加入,讓藝術創作有了更多的可能性,也使得作品的內容愈趨多元性。
(一)科技藝術:創作形式多元化
傳統上表演藝術團體多是透過舞者及演員肢體、燈光及服裝設計等將創作理念予以表達。而近年來國內團體開始將科技技術運用於創作上,如透過投影裝置營造不同於以往的演出空間,使得表演形式愈趨多元性。而現在國內藝文團體在演出創作上,其所涵蓋科技元素的比例愈來愈高,不再只是將燈光、投影等作為演出創作上的輔助工具。在數位化時代,當科技與藝術創作融合後,改變了藝術家的創作思維與想像,在使用科技的形式上,自早期以數位藝術、低科技(low tech)的模式,轉為現今多藉由使用「多媒材」應用,如:3D投射、動畫、互動裝置等,讓藝術家在創作上可不再受空間與時間的限制。隨著政府機關補助機制的扶助,不論是科技與視覺藝術、科技與表演藝術、科技與音樂、科技與影視等作品,皆受到高度關注。
從近期國內相關應用科技藝術的案例來看,如「台南人劇團Solo Date」蔡柏璋總監透過獨角戲的演出形式,結合「現代投影即時轉換」技術進行創作,有別以往單純將科技結合藝術,運用裝置、舞蹈等呈現的形式;安娜琪舞蹈劇場「Second Body」則是以「360度曲面投影」技術,將傳統投影範圍僅在地板及牆壁的模式,應用至藝術家身上。觀察兩者在科技技術應用上,即是在創作初期即將其視為作品本身的一部分,而非作為作品呈現上的裝飾工具,以讓此項融合效果得以發揮(附表)。
附表 各國重要數位藝術裝置內容
因應科技藝術概念的產生,多媒體與互動裝置等技術,在目前扮演了很重要的角色,如近年出現許多跨領域的藝術創作,透過各領域的創作者進行合作,激發出不同的創作靈感。而在展演形式上更是多樣化的發展,除傳統的博物館、美術館、劇場之外,由於跨領域創作本身結合多種媒介進行創作,故其展示形式相對更為多元,因此其展演空間可於餐廳、咖啡廳、街道、電視媒體或網路等非傳統的展演空間,也可讓觀眾感受到不同呈現形式。
除了上述表演節目結合科技藝術之外,藝術藏品、文物與新科技結合的情形愈是明顯。以國內為例,國立故宮博物院將「數位版清明上河圖」經典場景製成動畫,並運用無縫融接技術形成巨幅動畫光牆,讓民眾可以仔細欣賞。其他作品也透過投影、體感互動、多指觸控等技術,讓文物內涵得以展現。
文化科技、虛擬實境、擴增實境、數位典藏、沉浸式體驗、互動藝術、科技藝術、直播技術、跨媒體創作、文化創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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