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續學院|台經月刊|【院長觀點】加速與GDPR接軌、保障數位經濟時代下的人權

 

台經月刊

 

【院長觀點】加速與GDPR接軌、保障數位經濟時代下的人權

林建甫(台灣經濟研究院院長.台灣大學經濟系教授)  (2018/09/07)    《台經月刊第41卷第第9期》

日前台灣最多人使用的通訊軟體LINE隱私權更新引發許多討論,消費者使用時會跳出隱私權更新的頁面,然而卻只有「同意」的選項,換言之,若是不同意就不能使用,此舉引發許多民眾的不滿。雖然LINE出面解釋,使用者同意新版隱私權政策後,仍然可以在隱私設定中勾選關閉,但「不同意就不給用」的做法確實讓人感受不好。然而雖然許多台灣民眾不滿,但大多數人選擇默默接受,真正卸載抵制的人很少,突顯一般民眾面對壟斷性科技巨擘主宰力的無力感,消費真的只能選擇接受?值得我們深入思考。

從這次事件來看,有不少的消費者認為LINE是完全免費的通訊軟體,大多數的功能使用者都不需支付任何費用,LINE主要的收入來源是靠廣告及相關行銷業務,並不是傳統的「使用者付費」,況且也沒有人強迫你用,因此大多數用戶都不太會去指責業者,被迫選擇接受更新或其他政策,繼續使用這個多人使用的免費軟體。

但在數位時代,這樣的想法其實不太對,因為未來任何交易都將透過網路的媒介,因此掌握多少網路用戶或資料(Data)等同擁有多少市場,且隨著市占率的提升,這些平台對於使用資料的價格主宰力更高,因此個人資料與使用權的價值將會愈來愈高,以目前LINE在台灣幾乎人人都在使用的情況來看,廣告及行銷的收入十分可觀。換言之,是使用者們創造了LINE的營收,當然有權利要求隱私權的保障及個人資料不被任意使用。

再者,跨國公司經營也是個大問題。面對LINE這種高高在上的態度,目前台灣政府似乎沒有好的監管辦法,因LINE是日本公司,過去幾年LINE在台灣發生不少消費爭議,例如更換手機卻發現剩餘代幣消失、LINE帳號遭盜用付費貼圖遺失等,但這些爭議只能透過線上LINE官方帳號反映,不僅沒有客服電話,台灣LINE公司也不接受申訴,換言之,若是LINE不理你,你就完全沒辦法。不只是LINE,谷歌(Google)、蘋果(Apple)、臉書(Facebook)等跨國企業提供的服務也都發生過類似的爭議,台北市政府曾因Android七天鑑賞期退費與Google有過法律糾紛,但最終仍然不了了之。顯然面對具有跨國特性的網路服務與內容,僅憑台灣法律去監管,仍是力有未逮。

其實類似的問題在全球各地不斷的發生,因此2016年歐盟通過了《一般資料保護規範》(General Data Protection Regulation, GDPR),並在2018年5月25日正式開始實施。GDPR被稱為史上最嚴苛的個資保護法,不僅各國政府高度關注其發展,企業界更是嚴陣以待,GDPR條款多達99條,內容相當複雜,違反GDPR最高可處2,000萬歐元或全球營業額4%的罰款,這是相當重的罰責。GDPR上路才一週,兩家美國網路巨人Google及Facebook,就已遭到控訴違反歐盟個資法的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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