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題探索】如何看待ECFA對台灣的機會與挑戰
莊朝榮 (2011/01/05) 《台經月刊第34卷第1期》
兩岸ECFA早期收穫部門及開放措施
兩岸ECFA在2010年6月簽署後,於9月12日生效,有關ECFA貨品貿易早期收穫清單,依關稅級距分三次降至零關稅(自ECFA早期收穫實施兩年內降至零關稅)。有關ECFA服務貿易早期收穫部門及開放措施,我國開放9項,中國開放11項。我國第一階段開放服務貿易措施於2010年11月1日實施,實施項目為「研究與發展服務業」、「會議服務業」、「大陸華語與合拍電影片發行映演每年十部」、「經紀商服務業(活動物除外)」及「電腦訂位系統」等五項。至於中國第一階段開放服務貿易措施於2010年10月28日實施,實施項目為「會計審計簿記—延長臨時審計許可證效期」、「計算機及其相關服務業之軟件實施服務與數據處理服務」(即電腦服務業)、「研究和開發服務業之自然科學和工程學研究和實驗開發服務」、「會議服務業」及「取消台灣電影片進口配額限制」等五項。
本次中國實施的服務貿易早收清單,其中電腦服務業、研究和開發服務業及會議服務業等三項開放台商可獨資設立,享有較韓國、日本、歐美等其他WTO會員更優惠條件,有利我業者前進投資與經營中國市場,經營管理與資金調度更有彈性。另中國於2010年10月28日開放之其他兩項,其中延長臨時審計簽證年限之優惠,可減少我國會計師作業成本;至於取消我國電影片配額,可為國片爭取發展空間。
拓展中國市場的挑戰
今後兩岸製造業產品將逐步獲得零關稅進入對方市場外,兩岸服務業亦將逐步彼此開放投資。在國際競爭中,我國早於日本及韓國一步,得以搶占中國龐大市場的先機,取得了一些優勢。但中國經濟究竟不是一個自由民主體制下的市場經濟,它是一個從社會主義過渡到資本主義的所謂具有中國特色的市場,它與一般認知的市場經濟大不相同。若企業打算拓銷中國內銷市場,不能不深入瞭解中國經濟結構的變化與市場的特性。
即使當前要拓展中國內銷市場,也會面臨許多不公平競爭。許多針對中國的研究指出,在中國政治集權下經濟分權制度的改革,一方面擴大了地方政府積極發展經濟的誘因,另一方面也導致地方保護主義和市場分割盛行的現象。中國的地方保護主義與市場分割,係透過各種貿易壁壘與障礙的設置,或行政干預,或管制的方式,讓廠商在拓展跨省貿易時,必須付出較高的配銷成本,因而增加跨省銷售的困難度。至於中國地方保護和市場分割的原因,主要是改革前為保障工業部門獲利而扭曲了價格體系,在改革開放以後,為了鞏固這些利益,各地政府設置了各種障礙和壁壘,以保護既得利益的企業。同時,在分稅制的財政改革下,地方政府有很強的誘因對外地產品流入設置壁壘以保護本地企業,甚至會對本地企業生產仿冒產品的行為採取縱容的態度。還有不同地區對企業的商標、專利等知識產權與企業之間的商業合同的保護,以及對本地與外地企業存有差別待遇。這些地方保護造成的不公平競爭,是影響企業跨地區經營的重要因素之一。綜合上述,台商企業要拓展中國內銷市場,確實需要觀察中國體制改革的進展。
從製造外銷轉型為服務內需之挑戰
中國經濟在過去30年的快速成長,創造了所謂的「經濟奇蹟」。這項成就是中國在產權保障體系、法治等經濟發展所必備的要素條件仍不完善的情況下,從發達國家那裡快速地模仿到技術,充分發揮後發展國家的優勢,即所謂的「後發優勢」而取得的。這可能是中國創造的新經濟發展模式,很多中國主流經濟學家將這個模式稱為「具有中國特色的發展模式」,或稱「北京模式」,以別於以美國為首的「華盛頓模式」。但仍有少數經濟學家,例如耶魯大學金融系教授陳志武主張,中國經濟過去30年透過模仿、引進成熟的技術,讓中國能夠更加充分地利用廉價勞動力,得以快速發展,並變成世界製造工廠。這似乎意味著有沒有民主、憲政、法治,對於經濟發展也沒有什麼影響。
ECFA效應、兩岸服務貿易、十二五規劃、制度障礙、內需市場、產業升級、台商轉型、創新型企業、地方保護主義、風險評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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