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經濟】中國十一五規劃之「海峽兩岸經濟區」發展前景及其可能限制
孫明德 (2006/06/05) 《台經月刊第29卷第6期》
計畫緣起及福建經濟概況
「海峽西岸經濟區」此一構想,是由福建省地方政府於1995年提出,當時稱為建設「海峽西岸繁榮帶」,2003年9月提出「海峽西岸經濟區」的名稱。2004年初福建省第十屆人大二次會議,福建省長提出「海峽西岸經濟區」的構想,並由福建省代表在中國第十屆全國人大會議提議,將建設「海峽西岸」列入中國國家區域發展戰略布局。同年10月,中共十六屆五中全會通過「中共中央關於制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一個五年規劃的建議」,將「支援海峽西岸和其他台商投資相對集中地區的經濟發展,促進兩岸經濟技術交流和合作」加入兩岸關係部分。2006年3月中國將此一部分正式列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一個五年規劃」 (簡稱十一五規劃)中區域協調發展之東部地區發展計畫中,內容為「支援海峽西岸和其他台商投資相對集中地區的經濟發展,帶動區域經濟發展」。所謂「海峽西岸經濟區」是指台灣海峽西岸的海域與陸地,其地理區域北至浙江,南至廣東汕頭,但主要是以福建省為主。
由區域經濟發展角度觀察,中國東南沿海地區中,以長三角及珠三角發展最為迅速,相較之下,福建省由於東西兩面分別有海峽及高山的地形限制,交通並不便利,使福建省發展不及南北兩大三角洲經濟區。以2005年經濟數據為例,如表1所示,福建省GDP為6,560.07億元人民幣,僅占中國GDP比重之3.6%,其國內外各項經濟數據如工業產值、國內貿易、固定投資、進出口及外商投資等,也占中國比重約4%左右。與東部沿海省分之經濟表現相比,如表2所示,福建省每人平均GDP雖高於遼寧、河北及山東,但與鄰近省分如浙江、江蘇及廣東等省分相比仍有差距,在吸引外人直接投資(FDI)部分僅高於河北省。由於經濟發展及中央財政補助不如周邊沿海省分,福建資金、技術、人才等生產要素紛紛外流,使其發展面臨更多壓力。
表1 福建省經濟概況(2005年)
表2 中國東部沿海各省經濟數據比較(2004年)
「海峽西岸經濟區」計畫主要內容
為了扭轉前述不利因素的影響,福建地方政府提出「海峽西岸經濟區」之構想,不稱「東南沿海」而稱「海峽西岸」,主要是希望能以台海之政治焦點吸引中國中央關注,以爭取更多的財政經費建設,協助地方經濟發展,而中國中央也著眼於福建與台灣特殊的歷史、人文及地緣關係,不僅領導人親赴福建視察,也應地方政府要求,將福建納入「十一五」之建設重點。2006年4月中國政府宣布之對台15項政策措施中關於農漁產品部分,例如於廈門建立台灣水果銷售集散中心,於漳州設立台灣農民創業團等,也多以福建作為處理相關經濟事務窗口。
海峽西岸經濟區、福建經濟發展、台商投資、十一五規劃、基礎建設、產業群聚、政策誘因、台灣貿易、中國經濟區域發展、招商引資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