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洲政經瞭望】區域整合趨勢下中國的金融改革
莊朝榮 (2014/10/07) 《台經月刊第37卷第10期》
區域整合加速促進金融開放
進入21世紀,中國在加入WTO後逐步與國際接軌,但金融業的國際化和自由化步伐,仍無法迎合國際間區域整合的發展趨勢。中國―東協自由貿易區於2010年正式啟動,但服務貿易協定卻排除金融業。中國與其他少數國家簽訂的服務貿易協定雖然涵蓋金融業,但對這些國家的金融業是有條件開放,在規模龐大的中國金融市場中所造成的競爭影響極其有限。畢竟中國金融市場仍以擁有壟斷地位的國有商業銀行為主體,區域和民間銀行較不具競爭力,而在金融自由化改革尚未完成之前,金融業要在區域整合中大幅度開放是有其困難的。因此,中國政府在2013年9月成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期能在三年內加速完成經濟改革,其中一項即為深化金融領域的開放創新,以因應全球化與區域整合的衝擊。
加入WTO後中國金融業逐步開放
自改革開放以來,中國持續進行金融改革,直到加入WTO之前,已分別成立以金融管理和金融調控為職能的中國人民銀行、四大銀行、區域制股份制商業銀行、證券交易所、中國證監會,建立相對完備的金融機構體系和金融市場。1994年進行外匯管理體制改革,到1996年人民幣匯率在經常性項目下可自由兌換,於是中國整個金融市場規模迅速擴大,服務能力也快速提升。在1990年代初期,國有企業改革正值高峰期,國有商業銀行又大部分放貸給國有企業,因此形成巨額的呆帳。中國相繼成立四大資產管理公司,發行特別國債補充四大銀行資本金,以解決銀行大量壞帳問題,但國有銀行改革並未從產權方面著手,至2000年以後銀行不良貸款又大幅增加。
進入21世紀以後,金融改革則以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系為主。隨著2001年加入WTO後,中國金融業為實現對外開放的承諾,從2004年開始進行國有商業銀行的股份制改造,採取國家注資、處置不良資產、設立股份公司、引進戰略投資人、擇機上市,以及成立銀監會監管機構等改革步驟。中國銀行業、證券業及保險業對外開放的承諾,將逐步取消對外資機構合資、經營業務、經營地點、營業許可等多方面的限制。固然外資機構在中國所占比例極小,發揮不了多大的競爭優勢,但引進戰略投資人對經營管理技術的提升可是大有助益。
上海自由貿易區金融開放試點
中國政府宣布成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不久,中國人民銀行即於2013年12月發布「關於金融支援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建設的意見」(簡稱金改30條),對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金融改革和開放試點工作進行全面的部署和規劃,是自由貿易區金融改革創新最核心的政策。上海自由貿易區的金融開放試點是要形成金融支援試驗區實體經濟發展和投資貿易便利化,可複製、推廣至全國的金融管理經驗。金改30條強調要探索投融資匯兌便利,著力推進人民幣跨境使用,穩步推進利率市場化,深化外匯管理改革。上海自由貿易區金融開放試點的落實,明確要以「堅持風險可控、穩步推進,適時有序」為原則,延續漸進式改革的基本思路。
金融開放、自由貿易區政策、金改30條、人民幣國際化、利率市場化、外資准入、跨境投融資、匯率浮動、金融改革、政策推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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