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業動態SNG】公有場域活化後之地方創生應用思考
葉俊沂 (2022/06/09) 《台經月刊第45卷第6期》
地方創生最早起源於日本,面臨嚴重的人口老化危機,加上在資本主義效率追求於運作下,日本民眾因大都會區就業機會眾多,民眾多往東京、大阪等大都會區集中,造成大都會區人口擁擠。而非大都會區則因缺乏新生人口,加上人口外移的狀況下,形成老人村或空村之困境。為因應這個困境,日本政府公布《城鎮、人、工作創生法》(まち‧ひと‧しごと創生法),希望以鄉鎮地方為單位,以鄉鎮地方之在地產業DNA為基底,活化產業,創造就業,推廣移居,鼓勵人口回流非都會區,再次復甦鄉鎮經濟。作為日本的鄰居,台灣同樣面臨相同的問題,鄉村中人口快速外流,往大都市集中,鄉村中的外籍看護可能是鄉村中相對年輕的人口。
這樣的狀況在台灣其實也正在發生,為因應這個鄉鎮人口往大都市區集中,鄉鎮經濟弱化的現象,我國政府在2019年宣誓為「台灣地方創生元年」,核定地方創生國家戰略計畫,希望從國家的角度來重視這個問題,並投入相關資源,試圖找出可能的解決方案。於2020年,地方創生政策進入2.0階段,為協助地方加速落實推動創生工作,國發會提出「加速推動地方創生計畫」,以多元徵案、設置青年培力工作站、活化公有空間、成立專案辦公室、建構分區輔導中心等五項轉型推動策略,來協助地方推動地方創生政策執行,希望透過強化地方特色產業與環境機能優化,協助連結地方需求、鼓勵青年返鄉、打造共創移居/返鄉支持系統,以加速地方創生之推動願景―均衡台灣。
可能應用於地方創生的閒置公有空間
地方創生最重要以地方在地DNA元素為基礎,創新在地產業。產業永續發展需要應用配合空間的使用,考量返鄉青年初返鄉時資源可能相對不充足,應用政府閒置之公有空間,除可活化政府空間使用狀況,並可為初返鄉青年提供部分支援資源,亦是政府思考之政策初衷。本文搜集相關地方創生案例,盤點地方中可能具活化潛力,可供地方創生團體或青年應用之閒置公有空間分為七類,包括公有文化資產、閒置交通場站、閒置公有市場、閒置政府辦公廳舍、閒置校園空間、閒置公有宿舍、閒置軍事建物(表1)。
表1 具潛力之閒置公有空間類別及應用優勢
公有文化資產主要是指地方上具有悠久歷史的公有歷史建物,地方政府可能有申請文化部補助進行外觀整修,若能結合國發會公有空間整備活化之政策資源,可在符合歷史建物使用規定範圍內活化後,提供地方創生團隊或返鄉青年發揮想像活化應用。同時,公有歷史建物通常具地方文化意涵,本來就需政府資源投入保護,且對來自四面八方想瞭解當地文化的旅客有參觀的價值,藉由政府資源投入,整合周邊景點後,可有效開發觀光價值,較易永續經營。這些公有文化資產通常亦具地方知名度,地方上的民眾可能本來就耳熟能詳,可節省部分行銷資源。公有文化資產之活化難度較高,因涉及文化資產保存及裝修工法之限制,所需花費之成本亦較高。
地方創生、公有空間、人口外移、鄉村經濟、文化資產、青年返鄉、空間活化、永續經營、政府政策、觀光體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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