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續學院|台經月刊|【經濟變.辨.辯】破產法通過對整體經濟之影響

 

台經月刊

 

【經濟變.辨.辯】破產法通過對整體經濟之影響

楊舒晴  (2008/06/05)    《台經月刊第31卷第6期》

破產法修法背景與介紹

回顧我國破產法的訂立與修正過程,自民國24年破產法訂定之後,雖然在民國26年、69年與82年有加以修正,但修正的幅度不大,僅為單一法條上的修正,但隨著台灣經濟社會大幅變動,整體的環境相較於破產法頒布之時,已有了十分劇烈的轉變。由傳統農業轉變成工業社會,經歷了進出口貿易快速成長、國民所得大幅增加,經濟與金融的交易複雜度自然更甚以往,當時制定的破產法已經不符合社會需求,需要有大幅度的修正與改變。

除了法令不合時宜之外,日益增長的消費者卡債問題也是促使修法的重要原因。根據中央銀行的統計資料,整體的消費者貸款總額,由2001年的4.27兆新台幣,一路上升至2007年的6.71兆新台幣,增長幅度大約為57%左右,成長十分快速。成長幅度最為明顯的為2004~ 2005年之間,當時各家銀行紛紛推出了個人信用貸款的金融服務,由於申請門檻低、貸款或預借現金十分容易,導致了信用過度擴張、消費者有過度消費的情況,卡債風暴於是埋下種子。

而在消費者貸款中,增幅最大的為個人消費性貸款,由圖1可知,個人消費性貸款總額在2003年前一直維持平穩的態勢,直到2003年之後有了大幅度的增長,至2005年達到最高峰,總額為1.74兆元,較2001年成長了約2.36倍,遠遠高於一般消費性貸款的平均值,表示當時個人消費性貸款有過度擴張的趨勢。而這個趨勢更可以由信用卡循環餘額的增加來證實,循環信用餘額在2001年時僅有2.3兆,至2005年時已經達到4.65兆,增加幅度超過100%。

 

1  消費者貸款總額變動

 

由歷年的信用卡統計資料,可以進一步反應出目前消費性貸款的嚴重問題。如附表所示,2002年時流通卡數為3,159萬張,在短短幾年之間成長為2004年的4,418萬張,漲幅約39.8%,足見國人使用信用卡的情形愈來愈普及化。在簽帳金額方面,亦是呈現逐年成長的趨勢,由2002年時的873億增加為2005年的1,420億,每月的簽帳金額在這四年間增加了62.6%,表示利用信用卡消費的金額擴張十分明顯。另外,預借現金與使用循環信用的總額也是逐年增加,2005年時尤為嚴重,此時大批無力償還大筆債務的債務人已經成為整體經濟的重大問題。

 

   歷年信用卡統計資料

 

在無擔保信用貸款快速擴張的情況下,將使得過度融資與過度消費的問題成為整體社會的隱憂,一旦經濟成長不如預期,或者有無預警的財務需求產生時,就使得卡債問題浮上檯面。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就在社會結構變遷、卡債風暴產生等迫切性之下催生而出,希望能夠提供無法順利還款的債務人們一個合法的管道,以及更生的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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