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建生專欄】亞當.斯密的學術遺產
施建生 (2010/04/05) 《台經月刊第33卷第4期》
「國富論」(The Wealth of Nations)自1776年出版以來,一直被視為經濟自由主義的經典,再加上他早期刊行的「道德情操論」(The Theory of Moral Sentiments)以及一些哲學論文,亞當.斯密在學術思想上所留下的遺產可謂非常豐富。現在本文僅提出其中的兩項略作敘述,以見其一斑。一為作為一位經濟自由的倡導者,他對「自由放任」(Laissez Faire)的支持到達何種程度,這在今天仍是一個重要的問題,因為現代經濟學上仍有許多人是以此作為劃分派別的依據。二為他對所得分配的意見究竟如何,這是消減貧富不均所形成的對立的關鍵,而這種對立的消減是今天各國所面對的重大問題。
一、對自由放任的態度
亞當.斯密在看到了重商主義操縱之下發生了許多弊害後,就提出一個發揚天賦自由的廣泛方案,其中主要從事的四項改革:一為廢除有關學徒規定與居住管制的法律,以達成職業的自由;二為廢除長子繼承制與限嗣繼承制,以達成土地交易的自由;三為廢除各地關稅以促進國內貿易;四為廢除所有關稅與獎金,並禁止各種貿易壟斷的措施,以促進對外貿易。范納(Jacob Viner)認為「這些各種方式的限制與管理之所以要反對,不是因為它們會阻止商業、勞動或資本步上它們想要邁往的途徑,就是因為它們會使某一特定的產業能吸引比原來所會使用的更多資源。所有這些情形在天賦自由的體制之下,個人的利益與公共的利益都是密切和諧的。在政府干預之下,則非但不會增進,反而是妨礙,即使不一定會阻止繁榮的達成。」(Jacob Viner, Adam Smith and Laissez Faire, in Douglas A. Irwin, ed, Essays on the Intellectual History of Economics 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 Princeton, N. J., USA, 1991, p.98)
斯密的這種言論是大家所熟悉的,但為一般所不大知的是他對經濟事務,如果都按其自然和諧的理論聽其自然發展,仍認為會發生與公共利益相違背的情形。例如,雇主與工人之間為了工資的高低就會因為各自利益的考慮而發生糾紛。在這種糾紛中,工人往往居於弱勢而受到傷害。再如商人和製造業者都是以追求利潤之最多為其經營的目的,這就會與社會大眾的利益發生矛盾。再如當物品之國外價格上漲時,出口商就會增加其輸出,結果使其國內價格亦隨而上漲,這就對國內的消費者不利。再如一般從事投資者常常會高估其成功的機會,結果卻失敗了,這不僅對其個人造成損失,整個社會亦會因而消失資財。諸如此類的例證在亞當.斯密的「國富論」中就有許多,不勝枚舉。在這種情形之下,經濟活動聽由個人自由進行的結果,既然會發生個人利益與公共利益相互抵觸的現象,就無異呈現出對之不應再取自由放任的態度,政府應出面有所作為,以為補救。
這時亞當.斯密就提出政府的職責在於國防的維護、司法的推進與公共設施的提供等三方面,其他事務則仍應由個人自行處理。他之所以持此意見,基本上是由於他認為政府腐敗,不堪肩負重任。當時英國的政府是由一群貴族所操縱,他們都堅持傳統的重商主義,而之所以有此堅持,並不是因為深信重商主義可以在增長的貿易紛爭中解脫出來,使國富得以增加,而是因為他們根本不知尚有其他方策。因此,就是亞當.斯密承認天賦自由體制確不能妥適為地方公共利益之增進而服務,他也仍不相信政府干預的結果會比自由放任之結果優良。他認為無限度的自私所造成惡劣的境況要比腐敗的政府所造成的好一點。
他說:「英格蘭沒有一個很節約的政府⋯⋯因此,這在國王與大臣之間是最大的荒謬與冒失,竟會自認以限制性的法律或禁止國外奢侈品的進口的方式,監視個人的經濟,約束他們的費用。國王與大臣沒有例外的,常常是社會中之最大的浪費者,請他們好好的注意他們自己的開支,至於私人的事他們可以放心讓私人自己去處理。如果他們的浪費不會使國家淪亡,那麼,人民的浪費是永遠不會使國家淪亡的。」(Adam Smith, The Wealth of Nations,簡稱WN, pp.3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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