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題探索】新創企業加速中——主要國家創業加速器計畫之分析
張凱惠 (2014/06/09) 《台經月刊第37卷第6期》
自從2005年第一個加速器Y Combinator在美國成立後,歐美地區加速器家數便快速激增。由於「加速器」可協助創業者擬定創業或成長的計畫外,更為其建構有力的早期資金介接管道與上下游供應商或潛力客戶的網絡關係,提高創業成功的機率。目前創業加速器已取代育成中心,成為全球最熱門的創業輔導或孵化機構,許多國家政府部門也開始與民間加速器業者合作,引進企業加速器的服務或成長教練、成長業師等計畫。
加速器的定義與類型
美國國家育成協會(EBIA)研究指出,從育成中心畢業的企業如不能獲得加速器計畫的支持,五年內能存活的機率僅有20%。一般狹義的加速器是指創業加速器,亦即「育成計畫」與「創投機構」的組合,有些加入「共同工作空間」與「校友網路」的概念。
根據程郁、王勝光(2009)與AlleyWatch(2013)認為育成中心與加速器的差異主要在於:(1)服務對象:育成中心鎖定初創小企業,加速器則是育成中心畢業與處於高成長階段的中小企業;(2)服務期間:加速器通常是短期與梯次性,大約3~12個月的活動期間,較育成中心短;(3)功能任務:育成中心以促進創新創業為主,而加速器則是著重企業加速成長、獲利與IPO;(4)服務模式:育成中心與加速器比較大的差異是「早期資金的提供」,通常加速器業者會提供種子期資金或6~8%股權投資。另外,部分育成中心並不會安排展示(Demo-day)的活動等。
基本上,主要國家政府資助的加速器計畫(附表)可依目的概分為五大類型,包括:
1.提供新創事業創新成長與國際化擴展所需的各項功能,如芬蘭「Vigo加速器計畫」。
2.協助具高成長潛力的新創中小企業,前往目標國家發展新產品或新服務(即海外加速育成),如丹麥「成長加速器計畫」(Accelerace Program)與「瞪羚計畫」(The Gazelle Growth Program)、挪威「全球創業計畫」(Global Entrepreneurship Training Programme, GET)、加拿大「技術加速器計畫」(Canadian Technology Accelerators, CTA)與韓國「創業客制化支援計畫」(Tailored Support Program for Startups)。
3.協助位於不同階段的企業邁向下一個發展階段,如英國「成長加速器計畫」(GrowthAccelerator)與荷蘭「成長加速器計畫」(Growth Accelerator Programme)。
4.介接不同資源協助地方企業成長,如丹麥「成長屋計畫」(Vaeksthuse)。
5.延攬海外青年創業家與高成長潛力全球創業家任務的加速器計畫,如丹麥「從丹麥啟動計畫」(LaunchPad Denmark)與加拿大創業簽證計畫(The Start-up Visa Program)等。
附表 主要國家加速器計畫之綜合比較
以下分別說明各類型加速器計畫的重點。
創業加速器、新創企業、Vigo計畫、瞪羚企業、全球創業、國際市場、創投資金、創業生態系、企業育成、產業競爭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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