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洲政經瞭望】中國最低工資政策之探討
莊朝榮 (2014/09/05) 《台經月刊第37卷第9期》
中國貧富懸殊問題嚴峻
根據中國國家統計局公布之資料,2003~2013年中國全國居民所得的基尼係數落在0.47~0.49,明顯超出0.4的國際貧富差距警戒線;即便如此,中國國家統計局資料的真實性仍備受質疑。2013年初中國西南財經大學發布2011年中國家庭的基尼係數為0.61,遠高於0.44的全球平均水準,是以中國的貧富懸殊問題持續備受關注。若根據官方公布的官員薪資水準,高低階官員和一般民眾的所得差距並不大;但實際上,中國貧富差距懸殊主要是由於官員腐敗所帶來的灰色所得所造成。習李政權上台後大力推動反腐,在反腐的範圍、規模和力道上超越過去三十多年的任何時期。儘管如此,要改革長年根深柢固的權力腐敗問題並不容易,根除腐敗亟需仰賴健全的法治制度,而中國仍有一段漫長的路要走。
中國正面臨經濟轉型時期,欲以擴大消費來取代過度投資,而中國全國居民人均消費支出約占人均可支配所得之七成,但高所得者卻消費得更少、儲蓄得更多。根據2013年「中國家庭金融調查報告」,所得最高5%者儲蓄率高達69%,所得最高10%者儲蓄率高達66.5%;所得最高5%和10%者分別占中國儲蓄總額的64.6%和74.9%。此外,所得最高10%者在個人所持有不動產構成的家計資產中占84.6%;在包括投資型不動產和企業在內的非金融資產中占88.7%;在金融資產中占61%。因此,若要提升全民消費水準,提高低收入者之所得的預期成效將最為顯著。
增加低收入者所得改革
為解決貧富差距懸殊問題,2012年11月中共在十八屆三中全會上,明確指出要提高勞動者所得在初次分配中的比例。中國政府除大力實施反腐外,亦於2013年2月推出「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見」。有鑑於改革開放以來,中國城鄉區域發展和居民所得分配差距依然懸殊,其中以隱性及非法所得問題較為嚴峻,部分群眾生活困苦。故優化所得分配結構,擴大消費需求的長效機制,促進經濟發展方式轉變,維護社會公平正義與和諧穩定,並實現由人民共享發展成果,是中國長期維穩之道。因此,增加低收入者所得是深化所得分配制度改革方案中備受重視的項目之一。
在深化所得分配制度改革方案中,增加低收入者所得主要著重在調整最低工資標準,以及建立民營企業工資集體協商機制。又根據經濟發展、物價變動等因素,適時調整最低工資標準,至2015年要讓絕大多數地區最低工資標準皆能達到當地城鎮從業人員平均工資的40%以上。此外,以非公有制企業為重點,積極穩妥推行工資集體協商和行業性、區域性工資集體協商,至2015年讓企業集體合同簽訂率達到80%,以逐步解決部分行業企業職工工資過低的問題,但此部分無關最低工資標準。不過,與最低工資制度相比,為提高勞動者所得占比,工資集體協商制度更加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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