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題探索】掌握兩岸三通的關鍵時刻——專訪淡江大學張五岳教授
採訪 ‧ 整理/周嫦娥 ‧ 李繼宇 (2006/02/06) 《台經月刊第29卷第2期》
維持國安與經濟的平衡
‧就您的瞭解,我國過去對兩岸間三通政策之決策思維主要為何?
北京最早所提的三通是指「通商、通郵、通航」。但依中國統計,兩岸每年通商金額在前年即達781億美金,台灣有1/3以上的出口是往中國大陸;近年來對大陸的投資也占對外投資總額的半數以上;通郵部分,每天約有2~3萬封的掛號信件往返。因此除了直航外,兩岸間的經貿互動可謂日益頻繁。
我國三通決策思維,主要在於如何維持國家安全和經濟利益之平衡。就經濟論,當然非三通不可,但問題在於兩岸仍有濃厚的政治敵對性。兩岸長期都說要推動三通直航,但為何難以落實,主要原因是直航涉及主權問題。直航有輪船與飛機兩種,兩者皆被視為國家領土的延伸,一旦碰到通航問題,若公權力不介入、不談判、不委託授權、不達成協議,則任何私人行為均難以落實。
航權必會碰觸到管轄權的問題,管轄權又常被視為主權之延伸。雙方若不能面對對方擁有管轄權之現況,無法透過政府正式授權進行協商,絕無可能落實執行。故投資、貿易、人員往返、通郵、通電都可進行,但直航卻一直難以突破。其實不管是過去國民黨或現在民進黨對三通的思維都一樣,都是在國家安全和經濟利益間尋求較好的平衡點。朝野是有一致性的觀點,但有時會因在朝、在野位置不同,訴求重點也不相同。
客觀看待直航利弊
‧兩岸實際上已經有不少互通措施,三通現況是否已對我國產業發展、社會、文化與國家安全造成影響?
(一)須爭取有利之航權
海運直航部分,政府在1997年時推動高雄港劃為境外航運中心。當時規定貨物不入境、不通關、只能中轉,且因「兩岸人民關係條例」規範,台灣與大陸飛機和輪船非經許可不得往返兩岸機場港口(第28和29條),但外籍飛機和輪船得經主管機關報請行政院解除限制(30條)。所以當兩岸船舶、航空器要往返於彼此港口機場間,需透過航權談判時,便涉及一中和主權等無法突破的問題,但外籍船舶、航空器只要解除限制即可。故境外航運中心僅允許外輪行駛,國輪和大陸輪船反不能行駛。
兩岸三通、國家安全、經濟利益、航權談判、直航工具、垂直分工體系、全球化、積極管理、包機模式、藍綠對抗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