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續學院|台經月刊|【產業動態SNG】促進我國訓練效益國際化回顧

 

台經月刊

 

【產業動態SNG】促進我國訓練效益國際化回顧

高柏鈞  (2020/09/08)    《台經月刊第43卷第9期》

我國為因應產業及就業勞工在全球貿易自由化及區域整合潮流下所受到的影響與衝擊,除提供相關措施以促使企業與產業轉型,亦建立系統性的職業訓練,以增進勞工工作技能。2015年更進一步擬定《因應貿易自由化調整支援條例》,要求各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應採取適當之調整支援措施,提升產業、企業及勞工的競爭力,並降低或消除對外簽署經貿條約或協定(議)之衝擊。且為符合訓練效益國際化的潮流,近年亦積極與各國合作,打造職訓交流平台,吸取國外成熟的發展經驗,引入國際資源增進訓練效益。本文擬盤點過去政府促進我國訓練效益國際化之措施,以因應新科技所帶來的衝擊,協助勞工適應持續變動中的環境,並提升產業競爭力。
 

台灣職業訓練現況

我國於1983年即開始公布施行《職業訓練法》,以作為相關單位辦理職業訓練之依據,並因應時勢的改變進行四次修正,完善台灣的職業訓練體系。該法明訂我國的職業訓練是指為培養及增進工作技能而實施的訓練,包含養成訓練、技術生訓練、進修訓練及轉業訓練,並與職業教育、補習教育及就業服務配合實施,由勞動部擔任中央主管機關,委任所屬機關(構)或委託職業訓練機構、相關機關(構)、學校、團體或事業機構辦理。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以下簡稱勞發署)於2014年2月17日成立後,即為負責職業訓練之主要機關,並設有與職業訓練相關之單位,如辦理失業者職前訓練、青年職業訓練及在職者職業訓練,以及研擬與推動職業訓練制度、職業訓練資源之運用與督導、職業訓練機構之設立與管理的「訓練發展組」;建立職能基準與認證職能導向課程品質、規劃與訂定人力發展品質管理系統、研擬與規劃技能職類測驗能力認證制度,和規劃與推動技能檢定業務及技術士證管理制度的「職能標準及技能檢定組」、推動國際交流與合作的「綜合規劃組」;辦理包含數位學習服務與職訓師資發證及管理之業務的「勞動力發展創新中心」;以及藉由附屬的北基宜花金馬分署、桃竹苗分署、中彰投分署、雲嘉南分署和高屏澎東分署等五大分署辦理各項訓練。

五大分署所辦理的訓練又可分為自辦訓練、委外訓練和補助訓練。自辦訓練即各分署運用轄下的場地和資源,就各轄區之產業特色發展,包括職前訓練、產訓合作訓練、在職進修訓練、產學訓合作訓練、接受委託訓練等課程。委外訓練則為各分署結合民間訓練資源,提供失業或待業者訓練課程,以提升其就業技能和職場競爭力。補助訓練則為民間訓練單位根據不同計畫,辦理符合計畫目標的訓練課程,並依計畫規定向各分署申請經費補助。每年參與職業訓練約六至八萬人,並且有九成左右的人完成訓練。2018年即計有67,199人參與訓練、63,298人完成訓練,結訓率94%,與歷年統計結果相近(表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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