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變.辨.辯】我國產業園區發展與土地活化之探討
陳玟吟 (2014/09/05) 《台經月刊第37卷第9期》
在全球化發展的趨勢下,經濟、產業發展變動的速度愈來愈快,面對國際經濟競爭情勢的變化與挑戰,我國需進行經濟、產業結構的調整來改善投資、生產環境,以協助產業創造更高附加價值,提升對外貿易之競爭優勢。在土地、人力、資本等影響產業發展的重要因素中,產業用地的規劃與利用是目前調整產業結構、鼓勵外資或台商回台投資最需優先解決的議題,透過土地的活化利用,提供產業發展及升級轉型所需之土地與基礎設施,以營造符合產業需求之投資環境。
我國為因應不同時代下的經濟發展需求,開發設置不同類型之產業園區,包括:編定工業區、加工出口區、科學園區、環保科技園區、農業生物科技園區,其中62處編定工業區(注1)為用地最重要的來源,約占國內產業用地開發面積之50%,依據2012年經濟部統計處的調查資料,編定工業區內的廠商家數約占全國製造業總家數之1/8,吸納的就業人數約占全國製造業之22%,顯見編定工業區為我國產業發展動能推升的重要力量。科學園區與加工出口區的設置發展則為1980年代國內產業結構逐漸升級轉型的關鍵因素,尤其是科學園區所產生的高科技產業群聚效應,進而影響其周圍工業區的轉型發展。
目前產業用地同時面臨用地閒置與不足的問題,各區域之產業用地皆有閒置未利用的情形,其原因包括:廠商所經營事業需等待轉型、園區產業結構轉型使原有廠商遷廠外移或經營不善而歇業、未對既有的土地進行任何處分,以及廠商透過養地以獲取高額利潤等。在近年工業區土地價格飆漲下,許多工業區土地已成為炒作標的,加上產業發展的區位需求特性,用地供需區位的落差使得廠商難以尋得其生產所需之用地,進而影響國內產業的發展。
我國產業園區的發展
依區域計畫法可將我國國土分為都市土地及非都市土地,其中產業用地的主要來源為都市計畫工業區及非都市土地工業區;而根據開發部門的不同,主要產業用地包括:經濟部工業局的編定工業區、經濟部加工出口區管理處的加工出口區、科技部的科學園區、行政院環保署的環保科技園區及農委會的農業生技園區(附圖)。
附圖 我國產業用地供給體系
過去我國為因應不同經濟發展階段的產業發展目標,設置工業區、加工出口區、科學園區等不同功能及目的之產業園區,以提供不同性質的工業用地供產業發展使用。
產業用地、土地活化、閒置土地、土地炒作、工業區、土地媒合、產業園區、土地稅制、土地收回、複合式園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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