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續學院|台經月刊|【專題探索】我國能源安全管理現況與未來面向

 

台經月刊

 

【專題探索】我國能源安全管理現況與未來面向

林子晴  (2011/12/12)    《台經月刊第34卷第12期》

能源供應為國家經濟穩定發展之基石,因此能源安全之重要性,等同國家安全。能源安全包含了多面向的層次,(1)能源供應與國家安全及民生需求息息相關;(2)須滿足追求生活水準提升,也就是足以供應經濟發展之能源需求;(3)須兼顧環境品質之改善;(4)須考量跨世代能源需求之永續發展。因此,能源安全根據國際能源總署(IEA)定義,為一廣泛之概念,並非侷限在國家疆界層面上,更進一步對最終消費者有全面性影響,需要多層面的政策措施,來確保避免能源系統供應之中斷或崩解。


我國能源安全管理現行政策措施

(一)能源供應現況

我國能源需求在過去20年間成長快速,國內能源消費自1990年5,099萬公秉油當量,增至2010年12,031萬公秉油當量,年平均成長率為4.39%。而我國能源總供給也自1990年5,852萬公秉油當量,增至2010年14,556萬公秉油當量,年平均成長率為4.66%。然而,根據經濟部能源局能源統計手冊,我國進口能源依存度在過去20年間持續攀升,2010年度進口能源依存度已攀升至99.3%(圖1)。在進口能源依存度高之情境下,突顯我國能源安全管理議題之重要性。

 


1 1990~2010年我國進口能源依存度變化

 

 

(二)現行能源安全管理政策與措施

我國現行能源安全管理措施,從國家整體政策角度觀察,與經濟部能源局現行「台灣地區能源政策及執行措施架構」中之穩定能源供應政策方針相關(圖2)。在其政策方針下,包含:加強能源供需規劃、促進能源多元化、規劃能源設施與用地、維持安全存量與備用容量,以及促進能源礦藏之探勘開發等五項政策內容重點。

 

2  台灣地區能源政策及執行措施架構圖
 

另一方面,從相關法規、能源主管機關與事業機構相關措施角度觀察,我國現行能源安全管理措施規範相關法規與辦法涵蓋:能源管理法、石油管理法、緊急時期石油處置辦法、政府儲油管理作業要點、電源不足時期限制用電辦法等。而其措施可分類為安全監控、風險管理、緊急應變等三大構面(附表)。

 

  我國現行能源安全管理相關法規與措施彙整表

 

1.安全監控構面

安全監控構面主要與預警指標、預警分級兩項之能源安全議題相關,我國現行有兩項相關措施:(1)依「緊急時期石油處置辦法」,在油源不足或油價大幅波動,有影響國內石油穩定供應或國家安全之虞時,能源主管機關可經中央主管機關認定並公告實施石油管制、配售、價格限制及安全存量之調整、提撥及運用措施;(2)能源事業台電公司訂有「燃煤安全存量管控之預警機制」,以未來兩個月預估之燃煤存量,以及燃煤存量下降持續時間作為啟動時機的預警標的,並分為警戒期與搶救期兩種預警分級。

能源安全進口依存度再生能源儲運機制政策升級風險管理天然氣存量分散式能源能源戰略能源自主

分享:


 

聯絡我們

104 台北市中山區德惠街16-8號7樓
電話:總機 +886 (2) 2586-5000
傳真 +886 (2) 2586-8855
E-mail:bussiness@tier.org.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