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題探索】創新採購機制初探
王睦鈞 (2016/07/20) 《台經月刊第39卷第7期》
過去幾十年來,探討創新政策的理論架構都受到「技術推動」和「需求拉動」理論的影響。技術推動理論認為,創新是推動經濟發展的重要驅動力,因此創新政策應以增加技術產出和供給為出發點,並加快知識的擴散效果,常見的政策工具包括政府對企業研發的補助、或租稅減免等。另一方面,需求拉動理論則側重在促成創新能力對準市場機會,並降低創新障礙,以刺激市場的出現或形成新市場。常見的政策工具包括法規、標準,以及公共採購。
解決影響市場進入和創新擴散的障礙
近年來創新政策領域逐漸強調需求端政策和工具的重要性,根據研究指出(Elder, 2013)需求端創新政策係指政府可以透過下列三種途徑,以誘發創新出現及讓創新加速擴散,包括提升社會/市場/消費者/政府本身對創新的需求;定義出產品/服務的新功能要求或規範;增進消費者/使用者在創新製程中的參與程度。
需求端創新政策通常以解決「影響市場進入和創新擴散」的障礙為目標,相關障礙包括:
1.生產者和使用者之間缺乏相互作用,例如:生產者不知道使用者的需要偏好,使用者不知道存在可取得的創新產品。
2.創新具有高進入或轉換成本與價格太高,以至於難以形成足夠的需求或難以擴散。
3.潛在的市場需求無法轉換成有效的市場資訊,例如:使用者不知道需求所在。政府可以發揮平台功能,向眾多生產者表達使用者需求,進而滿足未被滿足的需要。
由前述討論已大致指出需求端創新政策與創新之間的關係,其中公共採購則是其中一項強而有力的政策工具。以台灣為例,我國公共採購規模約為新台幣1.4兆元,為政府科技預算的13.29倍(中經院,2014)。如果能夠導入創新採購制度,例如:讓公共採購預算的1/10導向創新,就能在科技預算無法再增加的財政限制下,倍增科技預算規模,並為產業創新帶來莫大效果。近年來與創新相關的公共採購獲得新的發展動力,很多國家都採用特定措施,包括澳洲、德國、荷蘭、芬蘭、英國等,讓一般的公共採購注入創新因素,即本文討論重點―創新採購。
創新採購係以公部門需求為起點,採購符合需要的具體解決方案。創新採購可以發揮早期驗證的平台功能,一方面協助生產者更加瞭解使用者需求,一方面縮短解決方案的上市時間。此外,創新採購還有以下優點,包括採購方可藉由競爭機制來比較不同解決方案的優缺,也可爭取到較好的採購價格。根據美國公共採購經驗(European Commission, 2014),採用多數競爭採購會比單一來源採購,其產品品質較高,產品價格平均下降20%。創新採購也可避免被生產者套牢的困境,及納入政府長期發展需要。
創新採購、公共採購、需求導向、政府採購法、競爭對話、前商業化採購、創新夥伴、技術擴散、政策工具、風險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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