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續學院|台經月刊|【專題探索】亞太地區賭博性娛樂事業之探討——兼論離島發展博弈特區之適切性

 

台經月刊

 

【專題探索】亞太地區賭博性娛樂事業之探討——兼論離島發展博弈特區之適切性

林士清  (2014/02/10)    《台經月刊第37卷第2期》

   觀光賭(Casino)係指經過政府特許後,供人賭博的賭場,英國牛津字典解釋為「在一棟房屋或建築物內,來客提供娛樂性節目、餐飲服務、休閒運動設施及賭博場地」Casino在全球掀起了一波熱潮,形成一種「賭博性娛樂事業」的產業型態,尤以亞太地區的消費市場逐漸成熟之際,新型觀光型賭場陸續在美國、澳門、新加坡、馬來西亞、韓國、澳洲等地區興起,不僅成功吸引大批的旅客前往,製造龐大的消費市場,周邊經濟效益,賺取龐大利潤,也帶動當地政府之稅收,提供更多就業機會、社會福利、公共建設等政策資源。

 

離島發展的萬靈丹!?

   近年來,台灣離島地區包含:金門、澎湖、馬祖等,皆有透過發展博弈產業帶動地方經濟發展之政策倡議,進而向中央爭取更多基礎建設,興建一個具國際級水準的機場,讓離島地區與澳門、新加坡並駕齊驅,成為東亞熱門的轉運點。當中,澎湖地區因公民投票未通過的情形下,外商懷德公司看上馬祖發展博弈的前景,提供諸多財政優惠及發展誘因爭取當地民眾的支持,包含機場建設、交通設施、大學設置及福利津貼等,馬祖於20127月透過「博弈公民投票」,成為首先通過發展博弈的離島縣市。

   立法院的交通、經濟及司法委員會聯席會議於20141月審查通過「觀光賭場管理條例草案」之修正條文,限定博弈產業只在離島運作(1)。博弈產業何以動輒成為離島發展的萬靈丹?帶來的經濟效益與社會成本為何?有關單位有無管制及治理的能力?皆為本研究關懷的議題。是以,本研究首先擬將賭博性娛樂事業發展趨勢進行梳理,之後分析亞太地區賭博性娛樂之城市產業,並對台灣離島地區發展博弈特區之適切性進行探討,最後提出結論與政策建議,提供我國看待博弈產業及城市發展之另一層視角。

 

1  觀光賭場管理條例草案之重點內容
 

賭博性娛樂事業之趨勢
(一)賭博除罪化、合法化、產業化之趨勢

   自古以來,人類嗜賭天性的使然造就賭博性娛樂事業的發展。英國在二次戰後逐步鬆綁賭博產業的管制,為全世界首先設置觀光賭場的國家,但嚴格限定國民進入賭場,因19世紀以來英國的地下賭風,從未因立法禁止而減少,倒不如將其立法規範在可管制的範圍內。荷蘭隨後亦將賭博合法化,其立法目的乃「僅提供現存賭博之需要,而非創造需求」。事實上,「人的心裡有兩項基本特性:一為刺激和興奮的需要;另一則是對不確定性的憎惡。因為對於規律的生活感到無聊,配合個人心裡上的錯覺及自我欺騙,便企圖以賭博來阻止其不確定性及不安全感」。
(二)賭博性娛樂事業的高附加價值

   賭博性娛樂事業從單純的賭博遊戲機制,蛻變成結合「遊憩」(Recreation)、「觀光(Tourism)、「休閒(Leisure)、「購物(Shopping)、「遊樂場(Playground)、「賭場」等趨勢,成為一種極具吸引力及高利潤經營的商業、休閒、娛樂的觀光產業發展。城市產業可透過政策規劃及管理機制,透過複合模式連結飯店業、旅遊業、餐飲業、科技業、百貨業、運動休閒、會展經濟等規模經濟之賭博性娛樂事業。另一方面,若能透過適切的市場供需評估、法規限制的鬆綁、良善的政策規劃以及管理機制,地方城市發展賭博性娛樂事業可強化地方財政所需,抑制及消滅非法的賭博,亦可基於慈善需要成為設置賭場之理由。

賭博娛樂觀光賭場博弈產業經濟效益離島開發亞太賭場觀光政策法規監管產業結構投資誘因

分享:


 

聯絡我們

104 台北市中山區德惠街16-8號7樓
電話:總機 +886 (2) 2586-5000
傳真 +886 (2) 2586-8855
E-mail:bussiness@tier.org.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