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變.辨.辯】我國農業科專與美國農業研發計畫評估之研析
劉珈延 (2007/07/06) 《台經月刊第30卷第7期》
美國研發計畫評估介紹
(一)評估類型
PART共分成七種評估計畫的類型包括:1.直接聯邦所屬計畫(DF, Direct Federal Programs)、2.信用貸款計畫(CR, Credit Programs)、3.研發類型計畫(R&D, Research and Development)、4.分類/依公式計算財政補貼類型計畫(BF, Block/Formula Grant Programs)、5.競爭性資助類型計畫(CO, Competitive Grant Programs)、6.資本資產與服務採購類型計畫(CA, Capital Assets and Service Acquisition Programs)以及7.規則類型計畫(RG, Regulatory-Based Programs),以上七種均為衡量不同受評計畫的屬性所進行評估類型的分類。然而,當計畫具有多重目的性時,單一類型的計畫評估就無法適切地評估計畫功能,為了因應多重目標的計畫,PART提供最多可以同時進行三種類型的混合式計畫評估模式,提供更多的評量面向。
(二)評估內容
當計畫類型確定後,預算暨管理局與審查人員就會依照PART四大部分的問卷題目(總分為100分)進行計畫的細部評估工作,每部分均設有固定權重,第一部分、計畫目標與設計(20%):為檢視計畫目標清晰度與計畫設計的健全;第二部分、策略與規劃(10%):重點放在計畫的規劃、優先性排序、資源整合等;第三部分、計畫管理(20%):使用不同方法了解如何有效率管理達成計畫成效目標;第四部分、成果與課責(50%):檢視計畫達到長程以及年度成效目標,並評量與其他相似計畫的表現以及效率如何。
PART根據受評計畫評估總分結果,依分數評分結果高低分為:最有效(Effective)、效益適中(Moderately Effective)、尚可(Adequate)、沒有效益(Ineffective)以及無法顯示結果(Results Not Demonstrated, RND)五等級,其分數可對照分級評等結果定義說明(表1:計畫分級評等表)。當計畫被評等屬於沒有效益或是無法顯示結果的評等結果時,表示公部門並無有效地使用人民所繳納的稅金。
表1 計畫分級評等表
(三)評估成果—以美國農業研發計畫觀之
美國自實施計畫評估分級制度開始,隨著年份以及受評計畫逐年遞增,績效測量成果表現愈來愈符合PART的正面評價,由2002到2006年美國聯邦政府計畫績效評估成果統計值(見圖1)顯示:2006年「最有效」或「效益適中」的計畫評價結果已高達47%。儘管評價「無法顯示結果」的受評計畫所佔的比例不低,但由歷年計畫績效改革演進下,已由2002年50%下降至22%,顯示美國聯邦政府投入計畫評估的決心與成效。
農業科專、績效評估、PART、美國農業研發計畫、社會效益、計畫目標、量化指標、長程目標、政策效益、跨部門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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